会理县:接受请托,法院一辅警“打招呼”不成反被处分
县纪委监委在县法院了解相关情况(陈波 摄)
“在执行公务过程中,会理县法院辅警黄某于2020年11月29日收取关系人1.6万元现金……”
2021年2月19日上午8点30分,凉山州会理县纪委监委“信访检举举报平台”上,一则醒目的信访举报信息引起了案件监督管理室工作人员的注意。
政法机关是执法之公器、司法之利器,政法队伍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这件事情不容小觑。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工作人员当即与反映人进行电话核实,按照《凉山州纪委监委机关实名检举控告办理办法(试行)》等规定,进行优先办理、优先处置。
“2月23日受理了问题线索后,我们立即前往县法院、县公安局调取资料,开展初步核实。”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组长罗宝军介绍道,2020年3月,反映人周某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公安机关抓获,羁押在会理县看守所。其母几经周折,找到同村老乡黄明某在法院上班的侄子黄某。
“他们请我帮忙协调,看能否轻判,我了解周某这个案情后,认为应该判不了多久,还可能判缓刑,他们也不怎么懂法,我就收下了他们的1.6万元……”黄某在谈话过程中主动坦白道。
为更进一步弄清事实经过,县纪委监委与县法院、县公安局三方联动,通过调取周某案卷材料,了解黄某在单位的岗位职责和日常表现等方式,开展调查核实工作。
“我请单位的2个同事帮忙,看可不可以轻判,都表示不行。作为法院的工作人员,我不但没有维护司法公正,反而还想借机生财。”通过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和政策讲解,黄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很惭愧,愿意接受组织处理。
据调查,2020年11月29日,周某等人涉嫌开设赌场罪一案公开庭审,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然而,周某并没有因为黄某的“打点”而减轻处罚,1.6万元也被黄某收入囊中。
纸终究包不住火,黄某收取1.6万元“感谢费”被举报到县纪委监委。黄某身为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职务违法,3月16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黄某受到记大过处分。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正当时,会理县纪委监委将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从政法委执法监督、检察院法律监督、法院行政诉讼案件中寻找问题线索,盯紧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要岗位,加强执法司法制约监督。同时,针对此案,县纪委监委将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督促县法院开展警示教育,形成强有力震慑,遏制‘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发生。”会理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袁文云如是说。(作者:李翱伶)
编辑人员:吴紫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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