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峰区:组织旁听庭审 做深做实“后半篇文章”
时间:2023-07-30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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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愧对组织的培养,我的行为给家庭、单位、社会造成了负面影响,我后悔不已。”庭审现场,柳州市鱼峰区委办公室原副主任梁某某忏悔道。
近日,鱼峰区纪委监委组织该区纪检监察干部、各镇、各街道党政主要领导、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共120人旁听案件庭审全过程,让党员干部接受“零距离”“沉浸式”的警示教育。
庭审现场清晰地展示了梁某某多年来目无党纪国法,滑向犯罪深渊的过程。2014年至2023年1月期间,被告人梁某某利用其职务便利,为多名请托人承揽工程、结算工程款等提供帮助,非法收受多人给予的财物共计54万元。
面对公诉人的法庭教育和审判人员的提问,被告人当庭认罪认罚并深刻忏悔,希望广大党员干部以此为鉴。
“看着昔日的同事站在被告席上受审,令人感慨万千的同时,也敲响了警钟,我要以案为鉴,始终绷紧纪律弦,正确对待和使用手中的权力。”参加旁听庭审的某部门“一把手”表示。
把警示教育课堂搬到庭审现场,是鱼峰区纪委监委做好以案促改“后半篇文章”的举措之一。
近年来,该区纪委监委充分利用本地查处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工作,做实做细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通过跟踪处分执行、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进行暖心回访、组织旁听庭审等方式,推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督促党员干部充分利用身边违纪违法案件作为反面教材,加强警示教育,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意识,绷紧纪法之弦,筑牢廉洁防线。
今年以来,该区共组织警示教育活动53次,受教育党员群众3000多人次,案例剖析2起,开展回访教育15次,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4份,进一步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推动案件查办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三效合一”。(柳州市鱼峰区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30726/gxjjw64c0904a-18364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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