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到法定节假日就"全员加班"的水电站
日前,江山市保安乡路口水电站三名班子成员廖某某、张某某、华某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党纪处分。面对处分结果,三人后悔不已。
此前,江山市委第三巡察组对保安乡党委及所辖行政村开展常规巡察时发现,该乡乡属企业路口水电站存在管理制度不完善、职工工资发放标准不明晰、工资构成及金额随意改变等问题。相关问题线索随即移送该乡纪委监察办调查核实。
保安乡纪委监察办对路口水电站工资发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后发现,自2019年起,该水电站每个法定节假日都给全体职工全额发放加班费。从考勤表上密密麻麻的签名来看,全体职工确实每天都在上班。“难道所有人节假日一天也没休息吗?”带着这个疑问,乡纪委监察办着手开展调查。
“我们水电站人手紧张,又分为路口和石鼓两个车间,不管是按‘三班倒’还是24小时工作制,大家每天确实都要上班的。”面对调查人员询问,廖某某“理直气壮”地诉苦道,并当即出示了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发放情况说明“自证清白”。
面对看似毫无破绽的解释与证明材料,调查人员进一步梳理案情后,兵分两路开展调查,一组向水电站其他职工了解实际加班情况,另一组则向国网江山供电公司查询路口水电站节假日发电情况。调查发现,2019年至2023年2月期间的30个法定节假日,路口水电站石鼓车间有15个法定节假日未发电,路口车间有11个法定节假日未发电。同时,在枯水期不发电时,虽安排两人上班,但却只有一个在岗。
现有证据直指路口水电站可能存在违规发放加班费的问题。调查组再次找到廖某某等人进行核实性谈话。
“当时听到职工抱怨工作辛苦,经常加班又没有加班费,就决定通过普发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形式给职工谋一点福利。”面对证据,廖某某、张某某、华某三人终于一五一十地交代了他们违规发放加班费的事实。
原来,廖某某等三人为了安抚职工情绪,在未请示乡分管领导、未经乡党委审批的情况下,仅以口头商议便决定通过发放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形式违规发放津补贴。经核算,2019年至2023年2月期间,路口水电站共多发放加班费24577元。
2023年6月,廖某某及张某某、华某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发放加班费,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及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加班费已全部退回。同时,路口水电站历任分管领导柴某、姜某某受到相关处理。
针对本案暴露出来的路口水电站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保安乡纪委监察办督促该水电站修订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职工开展制度学习与警示教育,提高廉洁自律意识。江山市结合正在开展的镇属和村办企业管理乱象专项整治工作,将路口水电站的所有权移交给该市国有企业城建投公司,进一步理顺经营管理机制。
(江山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zhuantizhuanlan/chengzhiweifubaitishengxingfugan/202306/t20230620_989323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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