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南谯:严把“四关”“四度”打好案件审理“组合拳”
“此人收受礼金的违纪行为跨越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但是审理报告没有单独表述党的十八大后收受礼金的次数及金额,需要进行整改……”这是滁州市南谯区纪委监委审理室负责人对一起案件形式审核进行反馈的画面。
去年以来,滁州市南谯区纪委监委以案件的证据、量纪和回访教育为抓手,注重提高执纪厚度、力度、尺度和温度,打好案件审理工作“组合拳”,发挥案件查处的综合效果。
提高素质关,增强执纪厚度。审理室工作人员通过学习《纪律处分条例》《政务处分法》等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结合每周一讲、查审讨论,不断提高审理人员自身素质,更加注重审理说理,细化对违纪者的“画像”,从而增强执纪的厚度。
严把证据关,提升执纪力度。证据确凿是案件成败的关键,在审理时严把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敢于说“不”。2020年以来,经与案件审查调查人员商讨,退回补查1件1人,提出补证建议200余条,切实发挥审理的“关口”作用,也得到案件审查调查人员的认可,提高了审理把关的力度。
细化量纪关,平衡执纪尺度。根据审查调查报告认定从重、加重以及从轻、减轻的情节,对照被审查调查人的谈话、自书、忏悔反思等材料,综合考量违纪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被审查调查人的一贯表现等因素,合理认定量纪情节,提出恰当的处理意见,从而达到既严肃执纪执法,又防止畸轻畸重,使量纪在横向和纵向上得到相对平衡。
强化执行关,感受执纪温度。推动以案施教、以案促改工作,把警示教育纳入案件审理谈话、处分决定执行等环节。为了发挥纪律处分教育、挽救的综合效果,扩大“暖心回访”的覆盖面。2020年以来对25名受处分人员开展“暖心回访”,帮助他们从“有错干部”向“有为干部”转变,从而做实做细审理的“后半篇文章”,让受处分人感受到执纪的温度。(滁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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