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写 | 归队记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经小南海镇党委研究,决定恢复徐一庆同志党员权利……”7月3日,浙江省龙游县小南海镇红船头村党群服务中心会议室内,镇纪委书记王俊伟向该村原支委徐一庆宣读恢复党员权利决定书。
从处分决定书到恢复党员权利决定书,这两纸决定书之间相隔了两年多。2021年5月,徐一庆因违反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被给予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察看期自2021年5月28日至2023年5月27日)。“刚受处分时他心理压力非常大,觉得在村里抬不起头来、感到心灰意冷。”王俊伟表示。
处分的目的是惩戒错误、教育挽救干部。龙游县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张豪楠告诉记者,为了帮助受处分的党员干部汲取教训“重新上路”,当地成立了由一名县纪检监察室干部和一名镇纪委干部组成的回访组,通过面对面谈心谈话、电话访、家访等方式,定期对受处分的党员干部开展跟踪回访。
“被回访人性格特点:性格偏内向,为人沉稳,但容易感情用事。回访主要内容:做好徐一庆的心理疏导和思想教育,使其感受到组织的关怀和温暖,帮助其重拾信心再出发……”翻开龙游县纪委监委制定的《关于徐一庆同志回访教育方案》,其中详细记录了被回访人基本情况、受处分处理情况、回访安排等内容。
“在徐一庆受处分期间,我们共对他开展了4次跟踪回访、20余次日常帮教。”王俊伟介绍,两年来回访组同志主动上门对徐一庆进行心理疏导,共同分析犯错原因,细心听取其对所犯错误的认识、对所受处分的意见,劝导徐一庆用实际行动“改过自新”。在回访组的劝导下,徐一庆发挥多年担任村干部的优势,以志愿者身份积极配合村支部开展的土地垦造、政策宣讲、疫情防控等工作,逐渐重拾信心、重获村民认可。
在一次次回访中,王俊伟逐渐感受到,那个热情能干的徐一庆又回来了。“每次回访聊到最后,他都会问一句:我这样的表现能够如期恢复党员权利吗?我将倍加努力,积极支持配合村支部工作。”在接受回访时,徐一庆多次向回访组表达自己想要“归队”的意愿。
“在留党察看期间,徐一庆同志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能牢记自己是一名受党纪处分的党员,能正确对待上级组织对其的处分,并能主动向组织汇报自己思想工作和表现,积极完成村支部分配的工作,认真参加支部开展的各项活动。”5月底,徐一庆处分期即将期满,回访组再次走进徐一庆家中,了解其思想情况及日常表现,并在《受党纪政务处分人员回访教育记录表》上记录下他的表现。
在徐一庆向红船头村支部委员会提交了恢复党员权利的书面申请后,经过支部考察、恢复党员权利公示、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层报小南海镇党委、征求镇纪委意见并审议等一系列程序,随后,小南海镇党委作出《关于恢复徐一庆同志党员权利的决定》,并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归入本人档案。
“这纸决定书我盼望了很久,衷心感谢党组织恢复我的党员权利,我将以实际行动为村民服务。”拿到恢复党员权利决定书的徐一庆继续投入到村重点项目工作中。(记者 沈东方)
原文链接:http://www.gsjw.gov.cn/contents/550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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