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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哨 | 偷梁换柱的安置房

时间:2023-06-18 来源:甘肃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0

  不久前,江苏省启东市纪委监委接到实名举报,反映汇龙镇南郊村存在随意变更拆迁安置区域的问题,市纪委监委随即成立调查组展开调查。

  调查组首先前往汇龙镇城建交通指挥部,经调查了解,南郊村拆迁一般安置在南郊家园,但有四个村民小组按照政策可安置在位置相对较好的汇东小区。

  “这户施某是第8村民组,不属于异地安置的范围,为什么也安置在汇东小区?”调查人员在查看《安置房源审批表》时发现,安置在汇东小区的拆迁户,远超出了四个村民小组的范围。随后,调查组找到了已经退休的时任南郊村党委书记郭某飞。

  “南郊村的村民一般集中安置,我们都是严格按照政策执行的。”郭某飞说。

  “这个施某也在四个村民小组里吗?”调查组拿出《安置房源审批表》问道。

  “这个是特殊情况,施某积极配合工作,我们开会集体讨论,一致同意他可以享受异地安置房。”郭某飞说。

  “这种村民有多少?”

  “不多,大概就十几户吧。”

  “那这一堆审批表怎么解释?”见无法自圆其说,郭某飞低下了头。原来,当年汇东小区是现房安置,且比南郊家园预估房价高。房产中介黄某便想方设法围猎郭某飞、王某等负责安置的公职人员,打通房源申报、资格审核、审批发证等环节,构建了一条黑色产业链。三年时间,黄某违规调换拆迁证近50张,涉及房源70余套,获得不正当利益1000余万元。多名相关公职人员从中获得数额不等的“好处费”共计200余万元。

  最终,郭某飞等5人被采取留置措施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9名公职人员受到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启东市纪委监委向汇龙镇制发纪检监察建议,要求举一反三查找问题,强化监管,完善相关制度。(通讯员 周蕾 张以)

  

  


原文链接:http://www.gsjw.gov.cn/contents/547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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