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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良:精准监督 守好百姓“药瓶子”

时间:2023-06-18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0

  

  “前段时间患甲流的人比较多,一些特效药一药难求,一些药店未明码标价甚至趁机抬高药价。现在好了,不用担心买不着药、买不起药。”近日,在陆良县纪委监委回访中,一名群众告诉工作人员。

  今年3月,陆良县纪委监委驻县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一些药店存在未明码标价、趁机抬高药价等行为。

  县纪委监委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将其作为“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突出问题进行现场交办,督促县市场监管局把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工作作为解民之所急、所盼的重要工作,开展全县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切实维护好市场价格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该县纪委监委采取“室组地”联动机制,督促县市场监管局立足自身职能职责,围绕稳价保质工作,迅速制定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各监管所联动、科队协同,在监管检查上下功夫,重点对消炎、止咳、抗病毒等药品和口罩、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等医疗用品进销价格、价签标示等情况进行详细检查。通过多方收集价格违法线索,实现监督检查行动精准切入,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加大执法办案力度,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哄抬价格、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等价格违法行为。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督促县市场监管局在治理巩固上下功夫。该县市场监管局通过召开价格提醒告诫会,及时将文件政策、监管目的和要求传达给经营者;组织药品经销单位签订价格承诺书,向社会承诺依法合规经营,公平有序竞争,自觉维护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市场价格秩序。同时,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和法律解读,发挥舆论的“助推器”功能,在全社会营造稳价保质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截至目前,共召开价格提醒告诫会12余次,签订价格承诺书800余份,微信公众号发布相关提醒、警示、告诫信息30余条次,发布通告涉疫典型案例1起,曝光涉价格违法典型案件5件,净化了药械经营环境,确保药械价格平稳有序,对违法者形成强大震慑效应。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加大执法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持续深入开展‘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惠民行动’,切实维护好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杨关艳 || 责任编辑 王云菲)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3/xinfangjubao_0609/1208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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