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至:严把审理“标尺” 推动案件质量稳步提升
“经审核,你室办理的王某某一案中,证据材料逻辑不够严密、事实认定存疑,建议补正完善相关证据链......”近日,东至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在对一起违纪违法案进行形式审查后,指出承办部门在案件办理中存在的问题,并阐明反馈原因,提出补充完善建议。
确保案件质量过硬,是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近年来,东至县纪委监委紧扣审理工作关键环节,严把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和涉案财物处置等“关口”,不断强化案件审理部门的内部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作用,守牢案件质量底线。
“银行流水、微信、支付宝账单等证据,承办部门有的使用调取、有的却用查阅文书......”
“有些在初核时就采取了扣押措施,不符合规定......”
围绕中央纪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意见》,该县纪委监委分别在委机关和4个纪检监察协作区召开专题研讨会,组织与会人员对照《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及评分细则》5个方面96项内容,逐项自查、梳理汇总办案实践中的困惑、难题形成问题清单。
“针对该案中涉及违纪事实的关键证人死亡的情形,应调取公安等部门出具的失踪、死亡证明,印证无法取证的真实性......”
“该案中被调查人主动提供的银行流水、不完整微信截图等书证,仍需再次核实,慎重使用......”
为以更高的案件质量水平铸就“铁案”,该县纪委监委还建立“研学+演练+应用+回头看”机制,通过乡案县审、协作区预审、专题培训等方式,组织审查调查和审理人员共同对典型案件进行学习交流和复盘分析,对其中经验做法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汇总提炼,取得理过程、找差距,补短板、促提升的良好效果。
与此同时,坚持发现问题与改进工作相结合,在对各级报审案件形式审核时,对照案件质量评查细则,形成问题清单和工作建议,通过“以查促改”,着力提升案件质量。今年以来,已针对9起案件制发《形式审查反馈意见表》,指出各类问题45项。
“我们要始终坚持聚焦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要求,突出法规制度执行、程序手续办理等重点内容,实行案件质量和工作作风‘双把关’,从案件查作风,以作风促质量,将保障和提升案件质量要求落实落细,持续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池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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