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人·手记】多出的征地补偿款
常山县天马街道村级监察工作联络站站长 徐贤义
“我当时也参加了这个项目的征地丈量工作,清楚记得没有丈量过‘刘某明’这一户。”前不久,我在街道纪工委统一组织下,对本村监察对象履职情况开展了专项监督。当我在翻阅一份村公墓道路加宽项目的征地补偿名单时,发现一个不该出现的名字赫然出现在其中,疑似存在村干部优亲厚友的情况,立即要求村委会重新核对名单。
为找出该问题根源,我随即向村党支部书记刘芳军了解相关情况。
“这一户是我做上去的,没什么问题。”刘书记的回答让我感到很意外。
“到底是怎么回事?”我决定追问到底。
原来,因为我们村公墓所在地还没有通自来水,考虑到森林防火需要,也为了村民扫墓时能方便用水,刘书记想在公墓区域安装一些消防栓。按照规定,原本需要另外新增一个消防栓项目。为图省事,刘书记和公墓道路加宽项目业主单位商议,通过虚增部分征地补偿款的形式,把购买和安装消防栓的经费直接加到现有的征地项目中。考虑到刘某明是公墓管理员,所以刘书记想将这笔虚增的征地补偿款打给他,由他负责购买和安装公墓消防栓。
这个问题报还是不报?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后,我陷入了犹豫。之前我和刘书记在村“两委”换届时一同竞争过村党支部书记岗位,如果我揪着这个问题不放,刘书记会不会认为我故意和他对着干?可是监督是我的职责,发现村监察对象的问题后,如果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是对村民的不负责任,也辜负了组织对我的信任啊……
一夜辗转反侧后,我还是决定本着负责任的原则,抛掉所有顾虑,将该问题通过基层小微权力平台的村级监察工作联络站督办模块进行上报。街道纪工委在收到督办提醒后,立即对该问题进行了核实。
了解真相后,街道纪工委负责人对刘书记进行了批评教育:“你想为村里办事的初衷是好的,但作为村党支部书记,行事一定要守规,不能失了公信力。而且随意搞变通容易滋生腐败,小问题不注意就会酿成大错误。”
最终,此次征地面积在我的监督下进行了重新丈量核准,修正后的补偿款也在经过公示后支付给了相应村民。能够及时纠正苗头性问题,我感到由衷的高兴。这次有效的监督给了我很大的信心,让我更加坚定了履职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继续敢于发现问题、指出问题,让村级监督更有力量。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zhuantizhuanlan/jingtoushouji/shouji/202304/t20230421_940522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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