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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执纪·一线故事 | 甘孜州色达县:被“遗忘”的37万村集体资金

时间:2023-06-03 来源:四川省监察委员会 作者:佚名 0

  “俄某某担任翁达村会计期间,贪污修建‘318集体经济酒店’时老百姓投工投劳剩下的30余万元。”“县上修建水磨房,其中6万元至今未分到村民手中”……3封举报信同时反映甘孜州色达县翁达镇翁达村有笔30多万元的村集体资金“不知所踪”,这笔资金到底“隐身”何处?

  信访举报的问题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在该县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负责人看来,此事虽指向明确、可查性强,但考虑到信中反映的时间久远,3人在村任职多年,不仅熟人多,且该村村情较为复杂,随即启动色尔坝“片区协作办案”模式查办此案。

  在进村入户的走访中了解到,俄某某系翁达村原会计马某某的儿子。“马某某已退休多年,为什么还保管着村上的资金?”办案人员拿着凭证对时任翁达村村支部书记询问道。“不是很了解”“这个不清楚”……被调查人员的含糊其辞和吞吞吐吐,让调查工作一时陷入困境。

  面对调查窘况,调查组兵分三路,一路调取俄某某和马某某等人的银行账户交易明细;一路向翁达镇政府熟悉情况的相关人员核实项目实施、资金拨付等情况;另一路则找翁达村村民进行谈话,对项目施工过程中投工投劳、工资发放、结余资金的去向等情况展开调查。

  在层层抽丝剥茧中,真相浮出水面。原来早在2013年,翁达镇翁达村在实施“幸福美丽新村”项目中,要试点修建集体酒店发展集体经济。该酒店于2014年开工修建,由政府投资,农牧民群众投工投劳参与修建,并规定酒店经营利润用于村民分红。但在酒店建好后,除项目建设用资和兑现村民投工投劳补助外,还结余24万元。

  这24万交由谁保管?怎么保管?却成了摆在村干部3人面前的“难题”。“当时村上没有对公账户,我和拥某某、忠某某3人共同商议后,决定以我的名义开户办卡,一起将剩余的24万元存入银行。”在办案人员对涉案人员开展党纪法规教育后,马某某向调查组道出实情。

  事后,拥某某告诉马某某:“这个卡你保管好,如果村上要用钱,你必须及时拿出来并记好每笔账。”在调查期间,马某某向工作人员出示其保管24万元的支出明细,2014年至2019年期间,全部用于了村务支出,但调查发现马某某在保管期间也将部分资金挪作了家庭日常支出。

  24万元一事至此水落石出,对信访件中反映的其他问题,色尔坝“片区协作办案”小组通过走访调研、查阅资料、核对账目、询问村干部后,调查清楚原村长拥忠某某现金保管翁达村老磨坊拆迁补偿金6万元,原村支书拥某某将酒店租赁费用于围墙维修后剩余的7万余元现金保管。两人在退休后也未将资金移交,得知县纪委在对翁达村委会相关问题进行调查后,才悉数存入村对公账户。

  最终,翁达村原支部书记拥某某和原村主任拥忠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原会计马某某受到留党察看处分。

  近年来,色达县纪委监委以强化小微权力监督为抓手,发挥“协作”联动监督优势,围绕村干部履职、村“三资”管理、村集体经济分红等情况开展专项督查,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截至目前,已对全县133个村(社区)村集体“三资”相关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共发现问题93个,整改问题90个,立案4件6人,党纪政务处分6人。(作者:肖雄 王金建 黄宇秀)


原文链接:http://www.scjc.gov.cn/scjc/jdzj/2023/6/1/53923f6038b04f188959d27fb90e754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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