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包处理"的专项资金
“作为一个长期从事民政福利的工作人员,在处理专项资金时‘一刀切’,还打起了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的主意,真是糊涂啊……”面对调查人员,时任江山市民政局福利院院长郑某某后悔道。
此前,江山市纪委监委接到上级交办的江山市民政局虚列支出救助人员托养费用的问题线索,随即成立调查组开展调查核实。
在翻阅相关资料时,一份2016年的江山市民政局会议纪要引起了调查人员的警觉。该纪要显示“民政局每年向市福利院拨付5万元流浪乞讨人员生活护理补助资金,无特殊情况今后市福利院不用再写请示”。
随即,调查人员找到几名参会的时任班子成员了解情况。“按照规定,流浪乞讨人员专项救助资金可以用于受助人员临时安置到社会福利机构发生的住宿、护理等费用,当时此议题经过党委会讨论后一致通过,且救助资金没有进入私人口袋,不会有什么问题的。”时任班子成员振振有词地说道。
资金支出有据可依,程序上也有党委会“背书”,究竟为何要虚列支出?调查人员便通过现场走访、查阅资料、谈话询问等方式深入了解。
据介绍,流浪乞讨人员的专项救助资金拨付,应由江山市福利院根据当年收留流浪乞讨人员而产生的实际费用进行结算,并上报江山市民政局层层审核把关后,于次年进行资金拨付。但通过比对民政局2016年以来拨付给福利院该笔专项救助资金的相关材料以及救助站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情况,调查人员发现,江山市福利院均在当年下半年就向民政局申请拨付当年专项补助资金,且申请拨付人数和救助站提供的同一年救助人数差距较大。
市福利院全年救助的流浪乞讨人数是怎么得来的?和救助站的实际救助人数差距为何如此之大?每年救助人数不同,怎么支出都是5万元?带着一连串的疑问,调查人员找到时任江山市福利院院长郑某某。
“我是以一个楼层8个房间16张床,每张床300元/月床位费,计算得出每年产生床位费5.76万元,从而确定每年安置流浪乞讨人员的费用为5万元。”郑某某介绍了具体算法。
面对郑某某明显不合理的计算方式,民政局的相关审核把关科室以及班子成员就没有提出异议吗?为了解实情,调查人员再次找到当时的责任科室负责人和参会的民政局班子成员。
“考虑到每年民政局和福利院都要对这笔资金进行结算,而郑某某提出的这个议题,正好可以一劳永逸地解决这项每年重复的工作,便同意了该提议。”相关责任人员均表示,由于郑某某的提议操作比较方便,因此大家根本没有考虑这5万元的金额是否合理,这种“打包处理”的方式方法是否合规。
此后,郑某某每年以5万元补助资金总金额倒算当年安置的流浪乞讨人员人数、护理时长,并制作虚假的《流浪乞讨人员入住福利院情况表》提交给民政局申请拨付该笔补助资金。市福利院每年收到民政局5万元补助资金后,就将这笔资金与院里其他收入一起合并用于机构运转支出。
经查,2016年至2020年期间,江山市民政局支付江山市福利院流浪乞讨人员生活护理费补助资金共计25万元,除去实际产生的费用14.482万元,市福利院共虚报支出10.518万元。最终,郑某某受到政务记过处分,民政局其他5名时任班子成员和相关责任人员也受到了相应处理,虚报支出的钱款均已追回。
针对该案暴露出的问题,江山市纪委监委制发监察建议书,要求民政局以点带面开展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专项治理,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严格专项资金使用和审批,让民政救助资金真正惠及更多困难群众。
(江山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gongzuodongtai/jiandujiancha/202305/t20230511_956104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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