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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唐县:警示教育“面对面” 庭审现场变“课堂”

时间:2023-05-12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0

  “初心不会自然保湿保鲜,稍不注意,就可能蒙尘褪色;党性修养不会随着党龄的增加、职务的升迁而自然增加,党员干部要拧紧思想总开关,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逾越法律这条‘高压线’”在高唐县粮食系统耿某某涉嫌职务犯罪案件庭审现场,公诉人袁家鹏发表公诉意见。此时站在被告席上的耿某某,流下了悔恨的泪水,“我发自内心地对县纪委监委、检察院、法院工作人员这段时间对我的教育帮助表示感谢,我愧对党组织多年来对我的培养,对不起我的老母亲还有我的家庭,我真诚的认罪、悔罪……”。

  近日,高唐县纪委监委查办的一起涉嫌职务犯罪案件在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干警、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和部分县直单位党员干部150余人走进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参与旁听案件审判,利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零距离”接受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

  庭审现场庄严肃穆、秩序井然,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各个庭审环节程序规范,一步步还原了被告人突破底线、跨越红线,走向以权谋私、以权谋利的全过程。旁听人员真切的感受到法律的威严,深刻的认识到作为公职人员廉洁失守、违纪违法甚至涉嫌犯罪的行为给社会、给家庭带来的影响和痛苦。特别是最后陈述环节,被告人发自内心的对组织和家庭进行忏悔,发人深思、令人警醒。

  “把法庭现场当‘培训课堂’‘教学现场’,对纪检监察干部是一次‘体验式’的纪法教育,对普通党员干部是一场触及灵魂的警示教育。我们将积极与检察机关对接,把比较典型的涉嫌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变成‘初心公开课’,推动以案为鉴,做到警钟长鸣,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依法用权、廉洁用权、秉公用权。”该县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赵福刚表示。(聊城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sdjj.gov.cn/gzdt/sjw2021jcfc/202305/t20230510_1168307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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