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桂区:以严的监督护航优化营商环境
近日,位于贺州市平桂区旺高工业区的广西长鸿生物材料有限公司降解母粒产业园项目(一期)正式动工,项目从“拿地”到取得施工许可证仅花了8天时间。此次“拿地即开工”的实现是平桂区纪委监委监督推动营商环境得到不断优化的有效成果。
不久前,该区纪委监委驻区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在嵌入项目审批环节监督中发现,该区住建局项目审批环节流程繁琐,审批时间较长。该纪检监察组随即约谈相关分管领导和股室负责人,督促其限期整改。在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推动下,该局立行立改,主动深入项目一线服务企业,在各审批阶段采取“并联审批”措施,实行多事项“一表申请、同步审批、限时办结”制度,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实现了项目审批“加速度”。
今年以来,该区纪委监委把优化营商环境列入政治监督范畴,聚焦办事拖拉、工作失职、扰乱市场秩序等破坏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通过嵌入项目审批、政策落地等环节,开展具体化精准化监督,实地了解项目落地、部门履职、涉企服务、惠企政策落实、干部作风等情况,切实推动作风转变、服务提升,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此前,巡察发现该区经贸局相关工作人员在落实推动工业稳增长财政奖补政策过程中,存在工作失职失责问题,导致两家符合申请条件的公司未能获得相应奖补资金。今年4月,该区纪委监委对该局商务股副股长张某某以及中小企业和项目规划股工作人员闭某某分别给予政务记过、政务警告处分。该区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督促相关涉企部门对照该类惠企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举一反三,进一步规范办事流程,完善工作机制。同时,下沉到企业进行走访了解,以企业答应不答应、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整改的最高标准,倒逼涉企部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惠企政策落实到位。
“去年,我们查办了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和违规经商办企业案件9件,不断释放从严从紧的强烈信号。”该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该区农村投资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陈某某利用职务便利,3次主动行贿合计24万元,帮助其亲属挂靠和经营的公司顺利中标工程项目,陈某某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行为,2022年7月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该区水利局财务股股长钟某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承包经营狮洞发电站长达10年,2022年11月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开展专项整治,强化督查问责力度,是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力举措。今年以来,该区纪委监委对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插手工程项目谋私贪腐问题专项整治开展专项监督16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4个,以严的监督为优化营商环境护航。(贺州市平桂区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30506/gxjjw645627ce-18133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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