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营山县:规范“微权力” 严防基层“微腐败”
营山县西桥镇新河村塌方3年的村道路终于修通了,村民们从此告别了“行路难”,但该村党支部书记罗燕却因此受到了处分。事情还要从简易审批村庄建设项目问题专项治理说起。
2022年底,营山县纪委监委收到罗燕在该村道路修建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问题线索。初核发现,罗燕为该项目直接指定施工方,并虚构项目竞争性谈判资料,违反项目招投标程序,随即罗燕被立案审查调查。
“好不容易才争取到项目,群众也希望快点施工早日通路,再说质量也过关,你们说还有啥子问题?”罗燕很不服气,反客为主先将了一军。
调查处理干部既要依纪依规,又要关心教育,不能简单生硬处理,调查人员决定深入走访调查找准症结。
营山县纪委监委干部实地走访简易村庄建设项目。(杨小强 摄)
原来,垮塌的地段位于堰塘的坎坝上,由于路基下沉导致道路从中间断裂长达数十米,断裂的口子高高隆起,路两边呈明显的斜坡状,导致车辆难以通行,行人路过也提心吊胆。
“那路一边临崖一边临水,下雨天更是泥泞打滑,生怕上学的娃儿滑到堰塘里去了。”新河村3社的简大姐说。
“村里陈怀忠老爷子就是下雨天在这里被摔伤的。”“好多车的底盘都在这里遭刮了,司机开车路过就要骂人。”群众七嘴八舌地补充道。
“要到项目后,有老板说能很快修好路,我也巴不得越快越好,就把规定程序抛到一边去了。”罗燕情绪很复杂,“我还以为不收好处就不算违规,哎......”
看来,罗燕对村项目实施的相关政策和程序不够重视,招投标领域法纪观念较为淡薄。调查组研究认为,必须帮助他找准问题、厘清认识,树好纪法观念。
“修路当然是好事,但用公家的钱,肯定要按规定按程序进行,如果把确定施工方的权力集中在个人手上,难以避免会酿成大错。不论是否收受了好处,这种做法都违反了纪律规定。”调查人员一番推心置腹的话让罗燕心服口服。最终,县纪委监委决定按照“三个区分开来”对其从轻处理,给予罗燕党内警告处分。
“我深刻认识到办任何事都要守规矩。如果不是这次教训喊醒了我,在以后的工作中我还要继续犯错。”放下思想包袱的罗燕在镇村干部会议上现身说法,让大家引以为鉴。
为防止干部因无知无畏而踩踏“红线”,致使好事变味、实事跑偏,营山县纪委监委组建项目核查组,通过“实地看、现场比、遍地访”等方式,看项目实施程序,比对项目建设质量,访干部工作作风。将“码上举报”贴到群众家门口,组织村级纪检员开展交叉监督,拓宽问题线索发现渠道,按照“一案件一专班”模式从严从快查处典型案件。针对性制发整改提示函13份,筛选出无知“踩雷”、马虎“掉坑”、混水摸鱼3种类型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和以案促改,推动修订完善了《营山县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营山县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变更管理办法》等制度机制,破解“小微”权力运行与监督制约难题。
截至目前,该县纪委监委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清理项目1506个,共查处问题线索73条,教育帮助和处理14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1人,通过查处、防范、教育三管齐下,让投机钻营者付出代价、无知无畏者受到警醒,推动专项治理取得实效。(作者:肖雄 敬庄明 杨小强)
原文链接:http://www.scjc.gov.cn/scjc/jdzj/2023/4/26/176f19b319314d15bdc9026ee7cb4c6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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