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实行业务培训多样化 切实提升案件审理质效
“这起案件主体身份信息不全,处分依据的法规条款适用不够准确……”近日,在泾县纪委监委组织开展的“乡案县审”专题培训会上,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对部分乡镇纪委送审的案件办理情况进行现场“把脉”,并现场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案件办理质效是执纪执法工作的“生命线”。为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履职水平,提高乡镇纪委案件办理质效,该县纪委监委坚持实行“乡案县审”案件质量常态化评查工作机制,由委案件审理室及时对乡镇纪委上报的案件进行严格把关,对办案程序、证据事实、定性量纪等内容逐一审核,仔细查找案件查办过程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指导性意见建议,倒逼办案质量和效率提升。
“开展‘乡案县审’培训有效解决了我们乡镇纪委办案人员流动性大、业务能力不足的问题,实行‘一案一讲解、一案一培训’,为我们解答了很多疑惑,在审查调查和审理过程中少走了很多弯路,进一步提升了乡镇纪委的办案质效。”参加专题培训会后,一位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如是说。
为实现案件审理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标准化,全面提升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案件办理质量,县纪委监委积极探索推行多样化的业务指导方式。除了实施“乡案县审”外,县纪委监委还制作下发案件文书模板,召开业务研讨会、推进会,举办双周纪法学习和审查调查业务“大比武”活动,建立案件审理质量多层把关机制,不断畅通案件质量问题反馈渠道,不定期对审理流程、文书规范及日常办案中的难点进行答疑解惑。
“下一步,县纪委监委将继续严把案件审理关口,以基层案件审理工作中常见的问题和实际需求为导向,完善健全多样化的培训机制,增强对下业务指导的系统性、精准性和实效性,切实提升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履职能力水平。”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宣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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