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司法厅纪检监察组建立组务会前学法制度
为进一步增强驻省司法厅纪检监察组干部法治信仰、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切实提高全组人员依法履职、依法决策、依法管理能力,近日,驻省司法厅纪检监察组组务会审议通过并印发《驻省司法厅纪检监察组组务会前学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建立组务会前学法制度,全面推进派驻监督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
《实施方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全会精神,围绕纪检监察工作业务需要,探索创新组务会前学法制度,努力提升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法治意识,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组蔚然成风,以高质量法治宣传教育推动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在工作目标上,通过建立健全组务会前学法机制,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显著增强,全组人员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明显提升,派驻监督工作进一步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在学法方式上,原则上每次组务会前安排一次学法活动,采取会前集中学习、“一次一主题”的方式进行,组领导带头、全组人人参与轮流讲解,时长为20—30分钟,同时,不定期邀请省司法厅领导干部和业务骨干讲解分管领域法律法规,拓展学法覆盖面。在学法内容上,主要包括宪法法律、党内法规、行政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等,其中行政法规重点对与司法行政工作密切相关的进行学习,规范性文件重点对与纪检监察业务有指导性和普遍约束力的进行学习;在实施步骤上,每年年底前制定次年组务会前学法计划,确定个人授课选题,并报组务会审定。一室负责组织实施和收集归档,形成学习和工作资料。在全年授课计划完成后,结合课程内容组织1次法律知识测试,全面巩固学法成效。
《实施方案》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驻厅纪检监察组领导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会前学法责任,每年在组务会前讲法不少于1次,并做好统筹协调。要夯实工作责任,全组干部要重点阐述法律、法规和政策在贯彻实施和依法决策中应当关注的事项,提出高质量工作意见和建议。要增强学法实效,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依规依纪履行监督责任,提高全组“三化”建设水平。(驻省司法厅纪检监察组)
原文链接:http://www.qinfeng.gov.cn/info/1011/20894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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