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廉遗风濯剡溪
夹岸青山,剡溪逶迤,在宁波市奉化区溪口镇西郊飞凤山的浓荫深处坐落着南宋右丞相魏杞的墓园。魏杞(1120—1183),字南夫,寿州寿春(今安徽寿县)人。纵观其一生,匡扶社稷,做事有谋;纵横议论,富有辩才;出使金廷,功高绩奇;为人清介,从政清廉。宁波市奉化区溪口镇纪委监察办联合溪口旅游集团重新修葺魏杞墓园,提炼深化了魏杞生平最受肯定的“廉”迹,扑面而来的清廉遗风使其成为颇受欢迎的区级廉洁教育基地。
宗福祠
步入魏杞墓园,首先映入眼帘的是纪念魏杞而修的崇福祠。淳熙十年(1183)十一月癸未,魏杞因旧伤复发而卒,年六十有四。次年九月丁酉,葬于奉化县禽孝乡常乐山(今溪口镇西郊飞凤山)。宋孝宗闻讣告,又累赠他为太师,追封“鲁国公”。魏杞墓地原有常乐院。早在乾道四年(1168)那一年,母亲向氏去世,魏杞征得宋孝宗同意,将旅葬于镇江焦山的祖父与父亲之墓迁至这里,奉敕改祠,赐额曰“崇福显亲祠”。淳熙十一年,魏杞依附父母葬于此,以后又有多位魏杞后人附葬此地。因此,这一处魏姓人家的长眠之地,被当地溪口百姓俗称为“魏家庄”。
序厅
崇福祠往里走便是序厅,序厅正中高耸着一块书写了长达六千余言的神道碑,这是南宋又一位右丞相郑清之为魏杞所立。此碑高达2.95米,阔1.62米,厚0.25米,至今仍保存完整,堪称宁波现存最为完整的宋代丰碑巨碣。南宋丞相史浩“洁如寒涧冰千尺,净若秋空月一轮”的诗评,既是对魏杞清廉为官一生的艺术化赞叹,又成为魏氏的千年传世家风。
厅内
厅内
厅内共设四个篇章,分别为忠诚篇、廉洁篇、勤政篇和为民篇,讲述了魏杞清正廉洁、天下为公的一生。隆兴二年(1164),金兵南犯,魏杞以左朝议大夫、礼部尚书身份,充任金通问使,出使金国。至燕山金廷,金世宗以国书不称臣而称侄大怒,拒绝宋使团之饮食;金方馆伴张恭愈以国书称“大宋”,威胁要去“大”字,魏杞正色相拒。魏杞慷慨陈义,气劲词直,双方于十二月达成“隆兴和议”,尊大宋国体,减岁币五万,不发归正人北还,宋金疆界恢复到之前“绍兴和议”规定的状态。后世对“隆兴和议”有中肯的评价:对南宋来说,它虽然仍是一个不平等的条约,但与既往和议相比最接近于平等。客观上使宋金两国成为对等之国,换来了其后近四十年的两国和平共处时期。
魏杞素贫,但视财物从不介意。出使途中,朝廷赏他的五百两黄金,及龙脑、香兰、银绢、杂物等,除部分自己留用外,大部送与使团下属;出使归来,金国所赠之物,分毫不取,上交国库。宋孝宗对魏杞说:“卿亦太廉矣。”魏杞答道:“吾欲训子孙也。”从此起,魏杞更加洁身自律。
中厅
来到中厅,“宋室名臣”的牌匾仿佛描绘着魏杞在南宋时期不辱使命、坚守国家大义的模样。和议成后,乾道元年初魏杞归国,深受宋孝宗褒奖——“上大悦,奖劳再四”,即诏论全国军民云:“杞越疆通问,得其要领而归。淮南侵骑,已空壁而退。”这年魏杞才46岁,归国时却已须发尽白。乾道二年(1166)魏杞连擢参知政事、尚书右仆射兼枢密使,行使相权,即民间所谓的右丞相。《宋史》载:“杞以使金不辱命,繇庶官一岁至相位”。
魏杞像
太廉堂堂号是宋孝宗为褒奖丞相魏杞不辱使命且“廉洁奉公”而御赐。魏杞一直将宋孝宗所赐的“太廉堂”三字,挂于居室而自勉。如今老屋虽已破旧,但这块由皇帝亲赐并御书的三个金字“太廉堂”牌匾依稀还能看出它的金光闪烁,魏杞克己奉公、清廉自守的精神境界感染着一代又一代剡溪后人。
功绩碑
魏杞身后,他的从政事功与为人品德,除了大受朝廷表彰,堂堂正正地彪炳于《宋史》,还受到南宋重臣和社会贤达的好评如潮,南宋著名哲学家朱熹评魏杞:“青史魏公贤宰相,先闻朝上老名臣。心存正大知无异,梦感威仪信有神。”并为他撰述了六千言之长的《魏丞相行状》。南宋进士、著名诗人杨万里,在为左丞相叶顒所作的《状少保叶公顒行事》中,赞许魏杞:“与公同心辅政,两无所私。”
新修葺的魏杞墓园自去年11月开放后,不仅是各级党政事业单位主题党日活动的新晋参观地,还成为周边群众周末、假期“打卡”参观的热门景点,截至目前已有超5000人到这里接受过廉洁教育……魏杞名德,死且不朽,太廉之风永远浩荡!
(宁波市奉化区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zhuantizhuanlan/qinglianwenhua/qingfengzhilv/202303/t20230331_910986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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