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舆情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通报曝光 >正文

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原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李朝明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时间:2023-04-05 来源:南粤清风 作者:佚名 0

  日前,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监委对省供销合作联社原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李朝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朝明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转移、隐匿证据,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消费卡,长期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车辆,将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交由他人支付;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职务晋升中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毫无敬畏,将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承揽工程项目、企业改制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李朝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广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朝明开除党籍处分;由广东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李朝明简历

  李朝明,男,汉族,1962年5月出生,广东五华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3年8月参加工作,1988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广东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广东省政府副秘书长,广东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

  附件:


原文链接:http://www.gdjct.gd.gov.cn/djzwcf/content/post_181215.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河源市灯塔盆地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党工委原副书记、管委会(筹)原常务副主任廖伟强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下一篇:广东省湛江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陈伟杰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纪检舆情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纪检舆情网 jjyq.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6 15311203816 010-56212739 15311203807 010-53387132
监督电话:1326973820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xcgbfz@163.com  客服QQ:3610847436 通联QQ:3504475633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