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以制度建设为着力点 做实做细审理工作规范化建设
“乡镇换届造成乡镇纪委相当比例的同志是从其他岗位提拔转任的,既无纪检监察工作经历,也未经过系统的学习和专门的业务培训,普遍缺乏办案经验,致使乡镇案件质量存在隐患。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对照审理工作规范化建设的要求,抓好乡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能力建设,补齐乡镇案件质量短板。”在日前召开的滁州市案件审理业务培训会上,一改以往“典型发言亮成绩、评功摆好排座次”的做法,与会各县(市、区)自曝短板、直面问题,凤阳县纪委案件审理室负责同志就该县审理工作规范化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今后打算作了上述发言。
滁州市纪委监委始终将审理工作规范化建设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形成了市纪委常委会研究部署,主要领导经常过问督促,分管、协管领导靠前指挥协调的领导体系,有力推动了全市审理队伍的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有力促进了全市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在坚持“查审分开”的前提下,先后建立“疑难问题咨询、重点线索了结会商、案情进展通报、双向告知”等工作协作机制,充分发挥审理部门业务优势,引导审查调查部门高效取证。在职务犯罪案件庭审中,审理部门和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共同观摩庭审过程,庭审后双方结合案件办理过程进行工作交流,及时沟通庭审争议焦点,相互提醒对方应当注意的问题和有关建议,有效提升职务犯罪案件办理水平。
完善业务指导机制。紧扣全市案件质量薄弱点,进一步拓展业务指导覆盖面,先后健全完善“县(市、区)案件质量评查、派驻机构案件内审、市直派驻机构案件质量评查、案件质量基层联系点”等业务指导机制,为基层“量身”定制“质量保障提升套餐”,让业务指导更接“地气”、更显“生气”,确保以有效覆盖的业务指导推动基层案件质量稳步提升。
健全人才培养机制。牢固树立全市审理队伍建设“一盘棋”的指导思路,以审理人才培养为规范化建设工作着力点,先后搭建“审理跟班学习、业务咨询答复、能力培训提升、动笔锻炼实践”等人才培养机制,充分利用“年度审理业务培训会、季度市直审理工作交流会、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观摩评议会”等平台载体,多渠道、全方位提升全市审理干部业务水平,着力打造一支纪法皆通、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尖兵。(滁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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