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上:主动容错纠错 激励干部“大胆向前走”
不久前,颍上县纪委监委办理了一起非法占地案件,经调查核实,该县某镇政府为解决失地群众安置问题,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实施了占地建房行为,问题披露后,该镇勇于纠错、积极整改。案件查办期间,鉴于非法占用的土地已整改到位,未实际造成国家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经县纪委监委认真研判,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免责。
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在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的同时,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容错和纠错并举的原则,精准把握、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正确对待干部在服务经济发展、推动改革创新中的失误、错误,打消干部顾虑,极大地激发了全县党员干部的干事创业热情。
为进一步增强容错纠错制度机制的科学性、操作性,该县纪委监委探索制定《颍上县落实容错纠错工作机制的若干措施(试行)》,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细化出8种容错适用情形,聚焦如何容错、容什么错、结果如何运用等具体内容,对干部工作中的失误、错误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准确把握政策界限,严格区分“为公”与“为私”,精准把握“工作失误”与“违纪违法”,明确容错纠错的“标尺”。
“主要看是出于公心还是谋取私利,是探索创新中的失误还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纪违法……”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杨少蔚介绍,通过明确容错纠错的范围,最大限度保护和调动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努力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制定出台《颍上县纪委监委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办法(试行)》,用心用情用力做好对受处理、受处分干部的回访教育工作,切实帮助受处分人员提高认识、改正错误,化解消极因素,实现教育人、挽救人、激励人、帮助人同步发力,让有“违”干部变有“为”。去年以来,该县共开展暖心回访57人次。
“容错纠错是对干部的严管和厚爱,作为纪检监察机构我们既要鼓励干部主动担当、迎难而上,又要健全容错纠错机制,为担当者担当。”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表示,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我们将继续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积极引导党员干部想干事、干成事、不出事。(阜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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