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专项监督清理农村“问题合同”助推乡村振兴
“问题合同清理后,拖欠的19万承包费收回来了,村集体有了钱,能给村民多办些实事。”日前,新泰市泉沟镇黄崖村党支部书记李光永干劲十足,清理农村“问题合同”解决了多年的烦心事。
针对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不规范问题,新泰市纪委监委去年以来在全市896个村(社区)启动集体资产资源租赁(承包)合同专项监督工作,重点督查清理租赁费过低、期限过长、未实际履行、口头协议等7类“问题合同”。
该市纪委监委专门制定《村(社区)集体合同清理专项监督方案》,由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抽调派驻纪检监察组及组织、审计、财政等单位人员组成10个专项监督督导组,定期对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三资”管理中心等职能部门单位合同清理情况进行督导,对工作进展缓慢,整改完成率低的乡镇(街道),通过召开专门调度会、下发督办单、约谈“一把手”等方式督促工作落实,对清理过程中困难较大的村(社区)采取提级监督,现场督办解决。截至目前,全市共审查梳理合同3.2万份,纠正不合理、问题合同4200余份,补签合同3300余份,解除合同400余份。
该市纪委监委将清理规范村集体资产资源租赁(承包)合同监督工作作为基层监督的切入点,在督促职能部门清理规范租赁承包合同的同时,根据问题的性质、情节轻重等要素对专项监督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筛选,重点查处基层干部在村级资产资源处置中优亲厚友、以权谋私等侵占集体资产、损害群众利益以及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截至目前,共查处问题线索17起20人,党纪政务处分15人,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10份,督促职能部门单位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
“下一步,我们将以村(社区)集体合同清理为切入点,综合运用清单式筛查、室组地联动等方式,建立村集体‘三资’管理常态化监督机制,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纪律作风保障。”新泰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泰安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sdjj.gov.cn/gzdt/sjw2021jcfc/202303/t20230331_1168180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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