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柳州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以案为鉴强警示 筑牢防线促发展
“今天真是上了一堂鲜活的警示教育课,看到原来的老领导站在法律的对立面,更是警醒我们每一名国企管理人员都要正视手中的权力,要知规明纪,严守底线。”近日,柳州市纪委监委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结合案发领域及岗位特点,组织市国资委、市属八大集团公司共35人参加广西柳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吴运远案庭审旁听,以“身边案”警示“身边人”,使党员干部“零距离”感受法律的威严和违法犯罪的惨痛教训,推动警示教育入脑入心,强化警示教育效果。庭审结束后,广西柳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祥云盛世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李志艳颇有感触地说。
为充分扩大警示教育的覆盖面,该纪检监察组还联合市国资委党委召开以案为鉴警示教育大会,对市直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全体成员、专职外部董事,市国资委机关副科长级以上干部共计100多人开展廉政谈话,通报吴运远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汲取教训、深刻警醒,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现场还与参会人员签订《柳州市国资系统领导干部廉洁从业承诺书》,进一步强化对干部的管理监督,为干部廉洁从业设立保护“屏障”。
聚焦“关键少数”,把严管厚爱寓于日常教育管理监督,纪检监察组探索推出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提请函制度。通过提请驻在单位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列明议题清单,提出意见建议,推动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针对市国资国企系统暴露的突出问题,先后向柳州市国资委党委发出5份提请函,督导解决市国资国企倾向性问题。根据监督发现的问题,主动约谈市国资委“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13人次,集团公司纪委书记8人次,重点围绕落实“一岗双责”、廉政风险防控等内容,加强日常教育提醒,敲响“一把手”和班子成员廉洁履职警钟,坚决防止“项目上马、干部落马”的现象发生,确保清廉国企建设取得实效。(柳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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