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建立“三项机制”增强派驻监督实效
“以前我们派驻机构发挥作用找不到抓手,自从有了这些机制,大家的工作开展也变的得心应手了。”涡阳县纪委监委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说道。
涡阳县纪委监委始终把派驻机构改革作为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重点,坚持守正创新,建立工作机制,凝聚工作合力,推动派驻监督提质增效,切实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
建立会商机制。制定《派驻纪检监察组与驻在部门党组(党委)会商机制》,开展定期会商或专题会商,重点围绕驻在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局性、专项性工作或具体问题开展,着力解决工作中的大事、要事、难事、急事,构建相互支持、同频共振的工作格局。2022年以来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党组(党委)会商65次,解决问题72个。
建立联动机制。制定《“室组地”联动监督、联合审查调查工作机制》,将派驻(出)机构与县纪委监委机关纪检监察室、纪检监察协作区、乡镇纪委划分为8个片区,分别设立片区工作组,重点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加强联动协作。2022年以来开展“室组”联动监督7次、联合办案19次;派驻机构处置问题线索311件,立案5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2人。
建立报告机制。制定《派驻机构重要情况报告办法(试行)》,重点报告驻在单位党组(党委)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同时,报告驻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县管干部违规违纪违法情况、领导班子会议中有关问题情况;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重大事项情况;领导办成员从严管党治党情况及本人党风廉政状况,重大突发事件或者重大舆情以及其他应当报告的重要事项。重要情况报告工作纳入对派驻机构的考评内容,对不规定如实报告的,及时谈话提醒、批评教育,涉及违纪违法的,严肃追究责任。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按照纵深推进派驻机构改革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打通各环节之间的断点、堵点、难点,促进派驻机构工作规范高效运行、充分发挥作用。”涡阳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亳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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