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洲区:用好建议书 对症下药除病灶
“收到建议书后,我们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建议书的要求,对照《长洲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制度》深入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以及干部津贴的发放,推进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近日,长洲区长洲镇龙平村相关负责人向前来督查纪检监察建议书落实情况的长洲镇纪委监委工作人员说道。
此前,长洲区长洲镇纪委监委在开展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该镇竹湾社区、龙平村在村集体组织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及村干部津补贴发放等工作中,存在工作日重复领取会议费、误工补助费以及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决策过程未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执行等问题,该镇纪委监委立即提出整改措施,并就整改问题向竹湾社区、龙平村发出了纪检监察建议书。
纪检监察建议书既是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催办书”,也是预警风险、防治“未病”的“提醒单”。近年来,针对日常监督、信访举报、巡视巡察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长洲区纪委监委及时以纪检监察建议书为抓手,细找“病症”,“室组地”联动监督,压实主体责任,及时指出相关党组织、单位存在的问题,明确整改要求,督促其“对症下药”,在抓好“点”上整改落实的同时,开展“面”上排查整改,多措并举及时堵塞管理、制度漏洞。
去年,该区纪委监委查处的长洲区林业局原局长冯某某违纪违法案件中,暴露出该局存在工程项目开展、管理和行政审批工作等方面不规范的问题,该区纪委监委随即针对问题向该局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并通过每月报送整改情况、现场调研、约谈领导班子、督导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多种方式,督促林业局修订完善项目审批制度,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多形式开展警示教育,从源头堵塞制度漏洞,建设“政治清明、廉洁高效、担当务实、善作善成”的清廉机关。
此外,为了确保建议书提出的意见建议落地生效,进一步推动以案促改工作走深走实,长洲区纪委监委采取实时跟踪、监督整改、追责问责等工作机制,通过不发通知、不打招呼、直奔现场方式,推动被建议单位将落实纪检监察建议书等以案促改工作纳入主体责任,找准制度和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加以完善和规范,不定期开展整改工作“回头看”,确保纪检监察建议书的内容不打折扣落到实处。
2022年以来,该区纪委监委针对典型案例先后向林业局、教育局、卫健局等单位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27份,提出建议38条,督促开展专题廉政教育5场次,推动完善规章制度20项。(梧州市长洲区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30213/gxjjw63e9edd3-17893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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