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钻空子的公墓管理员

时间:2023-02-17 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0

  “一开始抱着侥幸心理出售第一个墓穴,后来一发而不可收拾,其实我心里还是很心虚的,害怕有一天‘东窗事发’……是我造成了集体资产流失,对不起大家伙儿……”近日,嘉善县姚庄公墓管理员蔡某某在检讨书中写下忏悔。

  此前,姚庄镇纪委监察办收到群众信访举报,反映姚庄公墓管理员蔡某某私下多收取村民灵堂管理费。镇纪委监察办随即成立核查组,对该问题线索进行调查。

  经过初步了解,蔡某某自2014年11月起在姚庄公墓上班,主要负责公墓内的日常管理。2020年2月至2020年3月,蔡某某利用职务便利,私下多收取展丰村村民董某某灵堂管理费400元、俞汇村村民吴某某灵堂管理费200元,共计600元,均未上交至姚庄镇财政账户。当他得知自己多收取灵堂管理费的事情暴露后,很快将其多收取的灵堂管理费分别退还给村民。

  然而,事情还没有结束。随着调查的深入,该镇纪委监察办发现蔡某某还存在私自出售墓穴的行为。姚庄公墓的墓穴是托管给公墓所在村管理的,按照村里的墓穴销售流程,购墓者要买墓穴,需要先经过村书记同意,再到村财务室付款并拿到购买凭证后,才能到姚庄公墓具体办理。

  一次偶然的机会,蔡某某发现村干部对墓穴的具体数量不清楚,没有人对墓穴实际数量进行阶段性盘点。另一方面,在实际销售中,少数村民会直接找到蔡某某要求购买墓穴,有的会在选好墓穴后将购墓款以现金方式支付给蔡某某,通过其向村里交钱。

  看着“过过手”的大笔现金,蔡某某“心动”了。一次,蔡某某因家里子女上学急需用钱,他手里刚好“滞留”了一笔购墓款,就擅自挪用了这笔钱。几天后,蔡某某发现村里没人发现,也没有村干部过问。渐渐地,蔡某某的胆子大了起来,开始私自出售墓穴,收到的出售款也都装进了自己的腰包。

  经查,蔡某某身为姚庄公墓工作人员,于2015年至2020年间,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出售墓穴15个,并将7万余元的出售款占为己有。

  蔡某某轻松得手毫无“技术难度”,村里对此一无所知,暴露出的是村委会财务管理和公墓管理上存在的漏洞。案发后,该镇纪委监察办向镇民政办和该村下发《监察建议书》,要求其以案促改,深入查找本单位体制机制方面的薄弱环节,做好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扎紧制度的“笼子”,同时督促其落实落细整改措施,定期实地走访、核对台账,不断提升公墓的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该镇民政办通过这次管理方面暴露出来的问题,主动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对镇域内的2个镇级公墓和7个村级现存公墓开展了大排查,查问题、查隐患,对各村公墓工作人员和各村责任人进行了廉政谈话。此外,该县纪委监委要求相关镇(街道)对辖区公墓开展自查自纠,摸清底数,强化日常监管,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墓管理。

  最终,蔡某某被辞退,非法所得退缴至村集体账上。同时针对该村对公墓资产管理不善造成村集体经济损失的问题,该镇纪委监察办启动“一案双查”,对村书记和村民政管理员分别予以党内警告处分。

  (嘉善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zhuantizhuanlan/chengzhiweifubaitishengxingfugan/202301/t20230118_822119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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