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以案件质量提升助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安康市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案件质量提升,紧盯案件办理6大重点环节,持续提升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质效。
提高案件质量,首先要分析哪些方面存在短板弱项。安康市纪委监委通过多轮次深入县镇调研,并对近三年案件查办情况综合分析发现,加强监督检查着力发现问题、提高初核精准性、紧盯本级管理干部、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提升证据质量五个方面是提高案件质量的关键环节。找准了短板弱项和关键环节,就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工作目标任务。经充分研判,对照参考省纪委监委和其他地市纪委监委工作情况,科学确定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线索占比不低于40%,初核转立案率不低于66%,市立案县处级干部占比不低于18%、县(市、区)立案乡科级干部占比不低于15%,运用第三、第四种形态占比达到3.8%以上,全市案件移送审查起诉零退补5项质量目标。
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有利于提高业务能力水平。安康市纪委监委举办全市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围绕线索管理、审批程序、综合协调、督促办理、审查调查安全等工作,专题设置课程,210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培训,全面提高依规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能力水平。
安康市纪委监委按照拟定的考核指标体系,分层级、分类别制定监督检查、线索初核、本级管理干部、运用“四种形态”、证据质量、督办考核等6个方面26条具体措施,推动责任压力传导到一线。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措施,推动工作落实。宁陕县制定《关于深入开展“案件质量提升年”实施意见》,明确分工,细化措施,提出要求;汉阴县、石泉县纪委监委每月确定2-3项重点监督内容,以《当月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清单》形式印发,明确当月监督主题、监督方式、注意事项等,指导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构有的放矢“照单”监督。
建立主要领导直接抓,分管、协管领导具体抓,市县纵向贯通、室部联动协同的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两次下沉联系县区检查督导,发现问题现场反馈,提出整改要求。统筹使用办案人员力量,开展“室组地”联合办案8次,保障案件查办工作扎实开展。坚持实行每月一通报、季度一点评、半年一分析、全年一考核制度,发出通报12期,线上线下点评5场次,召开重点工作推进调度会1次,全面总结成绩、分析不足、查摆问题、提出建议,确保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安康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深入开展“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持续加大作风建设和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力度,案件查办工作取得新成效。
——监督检查质量明显提升。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做深做实政治监督,加强与行政执法、司法、巡察、审计等部门的协作和问题线索移送,加大发现问题线索力度,增强监督精准性实效性。2022年,全市受理问题线索3641件,其中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线索2110件,占比58%,同比提升28个百分点。
——初核质量明显提升。该市纪委监委制定《安康市纪委监委问题线索管理办法》,严格规范问题线索台账,按照集中管理、分类处置、定期清理的原则,精准确定处置方式,集中力量处置有价值的问题线索,确保问题线索不积压、不浪费。
——查处本级管理干部质量明显提升。市县两级加强对“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力度,充分运用“室组”“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积极统筹开展重大案件的联合办理,推动实现快查快处。
——“四种形态”结构质量明显提升。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问题反映集中和重点领域、“关键少数”线索的初核力度,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分析案件背后的政治问题、作风问题和腐败问题,深挖细查“窝案”“串案”“案中案”。
——审查调查证据质量明显提升。市纪委监委建立镇案县审、案件质量评查、缺陷瑕疵问题清单反馈、处分决定规范宣布、受处分人回访教育等五项制度,加强与检察机关协作配合,规范调查取证工作,完善案件证据体系,确保准确适用法律。
——督办考核质量明显提升。坚持案件查办每月通报、季度点评、半年总结、全年考核工作机制,定期分析案件查办指标,及时掌握办理进展,滚动督办重点案件,提出工作建议。进一步传导压力,实现案件查办工作提质增效。(安康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qinfeng.gov.cn/info/1029/204181.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