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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城:发挥村级廉情监督员“前哨”作用 严防基层“微腐败”

时间:2023-02-04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0

   “我们屯里的集体资金还在上一任屯长手里,明细账目也没有核对交接,我们也不知道现在屯里的集体资金还剩多少。”近日,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四把镇新印村廉情监督员在开展日常监督时接到群众反映,称该村某屯原屯长离任后迟迟不肯将代管的屯集体资金移交给新屯委,随后,新印村廉情监督联络站将问题线索反映给了该镇纪委。

  

  经过走访调查,群众所反映情况属实,该镇纪委立即派工作组到该屯进一步宣传和强调法律法规和集体管理规范的相关内容,并与原屯长进行谈话。最终,原屯长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在镇、村干部的见证下将代管的屯集体资金核对清楚后移交给新屯委。

  

  强化对农村集体资金的监管,从源头上预防贪污腐败行为,让群众心里有本“明白账”“放心账”,一直是罗城县纪委监委专项监督工作中的一个重点。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围绕农村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部署,不断健全完善基层监督治理体系,推动“乡镇纪检监察机构+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级廉情监督联络站”联动贯通,充分发挥村级廉情监督联络员的“前哨”和“探头”作用,通过列席会议、走访群众、现场检查、查阅资料等方式,对村务决策、村务公开、涉农资金、村干部廉洁自律等各项事务进行全程监督检查,促进村屯事务规范运行。

  

  该县纪委监委还通过组织镇、村干部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通报曝光典型案例等方式,教育引导村级财务管理人员以案为鉴,始终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管好集体的“家底子”。同时,加强对村“两委”成员和其他行使公权力人员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据统计,2020年以来,共查处涉及村集体资金案件8起,处分8人,涉及资金16万余元,有力预防和遏制农村“微腐败”发生,切实保障群众利益。(罗城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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