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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蝇记】第三百五十七期:校长的"发财梦"碎了

时间:2023-01-29 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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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真的很后悔,不该起贪念挪用学生的钱,已没有脸面去面对自己的家人、学生、同事,我愧对组织的培养……”在乐清市人民法院庭审现场,乐清市三山中学原校长施大海悔不当初。

  “学高为师,身正为范”,施大海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一名学校领导,本应为人师表,传道授业,为何会底线失守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物欲膨胀 迷失初心

  施大海是一名在教育战线上工作多年的老教师,在基层乡镇学校当了18年普通教师后,因踏实肯干一路从政教主任干到副校长,并于2005年9月提任到三山中学担任校长职务。

  十多年间,在学校领导岗位的他深受领导和同事的肯定,事业看似一帆风顺。然而,随着工作地位、社会交往和家庭环境的变化,施大海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悄然偏离,逐渐背弃了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开始陷入贪图享受之中,他通过频繁贷款、借钱用于投资理财,来追逐所谓“有面子”的高档消费和物质享受。

  私设“小金库”,是施大海迈向歧路的第一步。彼时的施大海,因生活奢靡日渐拮据,正处于想赚点钱又没有本钱的困境。2013年初,施大海把目光瞄向了学生上交的餐费、托管费、代管费等寄宿费用,将收取的学生寄宿费违规存放在学校教师张某某个人银行账户上保管,设立了“小金库”。

  移花接木 借钱生钱

  被金钱蒙蔽双眼的施大海,心中已没有对党纪国法的敬畏,有的只是想尽办法捞钱。

  2013年11月,沉迷“纸黄金”投资的施大海自认为看准了时机,准备加仓赚上一笔,入不敷出的他很快就打起了“小金库”的主意。“学生寄宿费是学期初预收,学期末才结算的,钱放着也是白白放着。我中间以食堂费用预支的名义借出来一些,只要结算时及时支付,就不会被别人发现。”施大海向办案人员坦言。

  于是,施大海以支付学校食堂费用为由,指使张某某从小金库转账20万元到他的个人账户,并在到账当日取现17万元存入个人工行账户用于购买“纸黄金”,其余金额用于个人日常开支。

  一步错,步步错,欲望的口子一旦撕开,便覆水难收。第一次“借款”成功后,施大海大胆做起了空手套白狼的“买卖”,如法炮制的“借款”次数越来越多,“借款”金额越来越大,时间也越拖越长,施大海已然将“小金库”变成了他的私人账户。

  2013年至2018年,施大海陆续挪用学生食宿费共计14次,累计金额323万元。挪用资金除用于“纸黄金”投资,还用于个人日常开支、偿还银行贷款以及其他资金周转,让施大海始料未及的是,其中挪用的43万元公款专门用于购买“纸黄金”,实际最后没有取得任何收益,本想着“空手套白狼”,却不料如意算盘全部落空。

  欲壑难填 终尝"苦果"

  眼看着挪用资金窟窿补不上后,施大海多次找到学校食堂承包商郑金明商议,要求以借钱的名义将自己挪用的多笔食堂费用转嫁成其向郑金明的个人借款,让郑金明与学校结算餐费时认可已收取相关食堂费用,企图建立“攻守同盟”来躲避调查。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2021年,乐清市委第四巡察组在巡察工作中发现北白象镇三山中学原校长施大海有关问题线索并移交乐清市纪委监委。2022年3月,乐清市纪委监委对施大海进行审查调查。经查,2013年11月至2016年1月期间,施大海利用担任三山中学校长职务便利,以预支食堂餐费为由,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归个人使用超过三个月未还的金额合计66.31万元。

  2022年4月27日,施大海被乐清市纪委监委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移送司法处理。2022年6月24日,施大海因挪用公款罪被乐清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作为教育工作者,本应自觉担负起教书育人的职责,而我却被金钱的欲望冲昏了头脑,我给人民教师的形象抹了黑……”施大海愧悔交加。

  然而,一切悔之晚矣。35年的教龄、17年的校长,本应在教育事业上有一番作为的施大海最终跌倒在了自己的“私欲”上。

  (乐清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jingshijiaoyu/fanfusanji/paiyingji/202212/t20221219_785413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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