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濂溪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徐宏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日前,经中共九江市委批准,九江市纪委市监委对九江市濂溪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徐宏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徐宏政治意识淡薄,思想根基动摇,不信组织信“能人”,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接受旅游安排;违背组织原则,公器私用,在职工录用中为亲属谋利;岗位转到哪里,敛财就干到哪里,亦官亦商,长期违规经商办企业,向管理服务对象放贷收息;道德沦丧,寡廉鲜耻,热衷权色交易、钱色交易;随意摊派、违规收费,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目无法纪,肆意妄为,干预插手工程建设;治家不严、家风败坏、家教缺失;与老板商人以利相交,深度勾结,亲而不清,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工程监管、资金拨付、资质提升等方面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徐宏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九江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九江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徐宏开除党籍处分;由九江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徐宏简历
徐宏,男,汉族,1966年9月出生,江西九江人,大学文化,1985年3月参加工作,199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5年3月至2005年3月,历任九江市庐山区农业局农经站经管员、副站长,五里乡企业办干事、副乡长、党委副书记,十里街道办党工委副书记;
2005年3月至2007年4月,九江市庐山区委办公室副主任、区信访局局长;
2007年4月至2010年9月,九江市庐山区生态工业城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2010年9月至2016年8月,九江市庐山区城建局局长;
2016年8月至2016年9月,九江市濂溪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候选人、区城建局局长;
2016年9月至2016年11月,九江市濂溪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区城建局局长;
2016年11月至2021年8月,九江市濂溪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2017年3月至2022年1月,受濂溪区委委派至九江市鄱阳湖生态科技城管委会工作);
2021年8月,九江市濂溪区人大常委会二级调研员。
原文链接:http://www.jxdi.gov.cn/jlsc/202212/t20221230_10177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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