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组:增强派驻监督工作质效
近期,驻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组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落细《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加强对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各级纪检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增强监督合力和穿透力,推动全系统纪检工作规范化法制化正规化建设和高质量发展。
驻厅纪检监察组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与《规则》紧密结合开展常态化学习,组织和督促各级党组织和纪检机构专题学习,在全厅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纪检监察干部培训会上一体安排《规则》及关联法规的讲授,为派驻监督营造良好氛围。针对垂管单位内部监督独立性不强、压力传导容易层层递减问题,制定《加强对省交通运输厅机关纪委和厅属单位纪检机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的意见》,督促、支持各单位纪委依规依纪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加强对“一把手”和班子成员“关键少数”的监督,通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纪检工作座谈会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了解掌握党组织和纪委负责人履职情况,经常性评工作、点差距、敲警钟,层层压实监督责任。加强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协同发力,紧盯“国之大者”,与厅党组建立联动监督机制,对2022年全省综合交通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及重点高速公路项目建设推进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分批次抽取5个州市10个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进行实地抽查检查,共发现项目推进缓慢、产权纠纷处置机制不畅、廉洁长效机制落实不到位等6个方面36个具体问题。围绕巡视审计和调研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工程领域专项治理、以案促改警示教育、落实纪检监察建议书等方面找准切口,推动整改落实和改进提升。
去年以来,驻厅纪检监察组以“主笔制”形式评查全厅各级纪委立案审查及问责调查案件及问题线索上百件,按个案数、单位数、质量等级、项目类别科学评价分析,发现无主体身份材料、立案程序、审理程序的“三无案件”,应查未查、查而不处,事实不清、违纪违法行为性质认定不准,“凑数式”泛化问责,以“集体责任”代替“个人责任”,以企业内部制度代替党内法规追究纪律责任等实体性问题194个,程序性问题222个,形成评查情况报告,对质量不合格案件、低质量问题案件点名通报,个性问题一对一反馈,共性问题集体整改,全程督导整改完善。对处置不当的案件及时纠偏纠错,提升执纪精准度,移送案件中应发现而未发现的问题线索,查处违纪违法人员2人次。与此同时,将评查情况作为“红白榜”定期通报制度的考核依据,对全年“零办案”“零问责”、压案不查严重超期的个别单位纪委进行了工作提示预警。
驻厅纪检监察组制定出台组务会制度、组长办公会议制度、专题会议制度3项会议制度,从会议内容、组织原则、规范决策程序、责任监督等方面进行规范,为高质效议事决策、民主行使权力、加强自身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结合实际为各单位纪委“量身制定”《执纪流程及文书规范指引》和《案件备案办法》,加强重处分案件的备案管理,防止压案不查、处分不当等问题,统一规范案件查办工作流程、审批权限、文书档案等要求,为规范案件办理提供具象精细的标准参照。搭建纪检监察工作常态化学习、交流、互动平台,编印《纪检监察工作参考》5期,内容涉及纪法衔接、定性处理、手续程序、处分执行等,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提供实用性业务指南。“一对一”指导把关问题线索处置意见、案件办理结果,纠正问题线索处置、立案审查、处分处理等环节中的问题,共召开2次专题培训会、2期业务学习论坛、4期“审理小课堂”等,加强审查调查、案件审理和案管系统操作培训,提高各单位纪委工作规范化水平。聚焦业务人才培养,发挥好监督执纪人才库的“储能”作用,组织驻在部门纪检工作人员到组内各室学习业务、专案组查办跟班学习、以案代训,有针对性地安排业务骨干结对“传帮带”,实现从“新手”向“能手”转变,充实“正规军”力量,有力整合人才资源,有效解决基层监督力量薄弱问题。
驻厅纪检监察组今年共开展2轮次复盘辨析会,对组内8个典型案例用幻灯片现场讲解,查找了审查调查超期、证据缺失、程序不规范、信息质量不高、高速公路重点项目监督检查问题浅层化等40余个问题和不足,深入剖析原因、总结经验、找准措施,晒成果、比成绩、找问题、想办法,共同提炼经验,提升监督执纪问责、审查调查处置等综合能力水平。(责任编辑 王文锦)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2/paizhudongtai_1205/1159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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