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创新实行"赋分制" 助推办信质量提档升级
“经审核评定,你镇10月办结的3件信访件评分为82分、85分、90分,主要在受理告知、调查结果反馈、证据材料收集等方面存在失分,请及时整改后再交信访室审核……”每月月初,新昌县各乡镇(街道)纪(工)委都能收到一份来自县纪委监委信访室的信访件办理质量评审反馈单。
以量化赋分考评助推办信质量提档升级。今年以来,为精准化解重复越级信访举报“顽疾”,新昌县纪委监委在去年编写《新昌县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处置规范操作指南》的基础上,创新推出《新昌县纪委监委信访件办理质量赋分制》,从检举举报平台应用、主体责任落实、监督责任发挥等方面设定了办信质量评价的“十七条标准”。同时,县纪委监委将赋分情况作为属地办信质量考评的主要依据,纳入对各单位的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考核,以“考评+考核”的“双考形式”倒逼初信初访件办理“质”与“效”的“双提升”。
“信访举报工作直面群众,办信质量的高低对有力有效化解信访件、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至关重要。”新昌县纪委监委信访室主任李小江表示,为切实保障赋分考核公平公正,新昌严格按照“先自评、后考评”的阶梯式分档扣分流程实行“一件一评审”机制。
阶梯式扣分流程按照满分为100分计算,根据“十七条标准”分项设立扣分栏,并以10分为一档,每下降一档将加扣分,最终赋分低于80分的,还将在年度考核中予以扣分。“我们要求承办单位办结信访件后首先开展自查。同时,我们每月末抽调纪检监察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等业务骨干组成评查小组,为信访件开展常态化评查。”李小江介绍道,在评审过程中,信访室突出信访程序方面检查考评,案件监督管理室重点对信访举报件转问题线索件办理质量的检查考评,案件审理室重点参与疑难复杂信访举报件及成案信访举报件办理质量的检查考评。
“该件中关于举报人提到100万元款项性质的证据,只有出借方的谈话,没有其他书证,证据材料不够充分,建议退回,补充调查相关银行账目证据。”前不久,在综合分析研判后,评查小组向沙溪镇纪委出具了书面评定结果。沙溪镇纪委收到反馈后,按评定要求及时开展补充调查,证明该款项属于个人借款且已还清,被举报人“挪用公款100万”属失实举报,该件最终得以彻底办结。
这是赋分制考评的重要一环。即在完成对各办信流程的全面“质检”后,由评审小组视情出具“退回补充调查、退回修改报告、审核通过”等处置意见。对退回补充调查、退回修改报告的信访件,还将同步附上《办理质量评审反馈表》,助力承办单位实现精准整改。截至目前,全县已通过赋分制审结信访件68件,其中退回补充调查或退回修改报告21件,反馈问题53个,已100%完成整改,实名检举控告人对工作程序和态度、调查结果的 “双满意率”达80%以上。
“经过大半年的运行,赋分制已初显成效。今年1到10月,全县检举控告量较去年同期下降32.57%,其中重复检举控告量占比较去年同期下降27.72个百分点。”新昌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阶段,将聚焦群众信访诉求,继续深化落实办信考评赋分制,并探索建立动态数据管理、定期“回访”督查、问题处置“跟踪”等配套工作机制,一体提升涉纪信访办理规范化水平。
(新昌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yixiankuaixun/202211/t20221121_761466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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