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三个一”推进纪检监察协作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我们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拉高工作标杆,强化协作区监督探头作用、拳头震慑作用、廉洁教育作用和练兵培训作用,不断夯实工作责任,变‘单兵作战’到‘集中会战’,提升协作区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让群众真切感受到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全面从严治党就在身边。”近日,怀远县召开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协作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工作推进会,以抓铁有痕的决心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一线、向群众身边延伸。
今年以来,怀远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纪委监委部署要求,将纪检监察协作区建设作为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提升基层治理效能的重要内容,统筹谋划、一体推进,科学部署、抓细抓实,有力有序推动乡镇纪检监察协作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坚持抓组织领导,一盘棋统筹推进。建立由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牵头挂帅、分管领导靠前指挥、主管领导一线督办的责任体系,明确办公室、组织部、纪检监察室等相关部室任务分工,制定“时间表”、画出“路线图”,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同时,加强与县委、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画好“同心圆”。
抓队伍建设,一体化协作联动。为协作区选精兵、配强将,明确由一名班子成员对应指导,纪检监察室负责人统筹抓总,机关、乡镇纪检监察干部集中办公的工作机制;选派5名年轻干部进行驻点,切实把协作区打造成“岗前哨”“练武场”。紧盯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等,强化联动监督和协作办案,破解人少事多、熟人社会监督难、工作质效不高等问题,形成整体工作合力。今年以来,纪检监察协作区处置问题线索65件,立案9件,采取第一种形态处理3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
抓日常管理,一站式服务保障。将制度建设贯穿始终,制定工作规则、工作例会、日常管理、考核评比等制度,为协作区规范运行提供制度保障;优化激励机制,明确协作区工作人员由县纪委监委机关单独考核,表现优秀的可直接选调到县纪委监委机关,表现突出的优先提拔使用,增加岗位“粘度”。
“协作区建设不是一蹴而就的,我们要不断探索、久久为功,把协作区打造成政治监督‘前沿阵地’、审查调查‘协作高地’、为民办事‘暖心驻地’、纪检干部‘培训基地’,加快构建覆盖全面、协同高效的监督体系。”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蚌埠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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