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江:随行监督 确保监督执纪执法向阳而行
“虽然是开展专项监督,但在走访群众的过程中,监督检查组的同志一直在主动收集、了解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我真切感受到了何为‘既有硬度,又有温度’。”近日,绥江县阳光监督员、中城镇福兴社区党总支书记黄灯在参加县纪委监委组织开展的“随行监督”后,对专项督查组的纪检监察干部给予好评。
什么是“随行监督”?“随行监督就是邀请阳光监督员适时参与县纪委监委的日常监督检查或专项监督,对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嵌入式’监督。”县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负责人介绍道。
自省纪委监委在绥江选聘5名省级阳光监督员以来,绥江县纪委监委结合自身实际,持续深化运用阳光监督员制度,不断探索拓宽阳光监督员的监督渠道,助力阳光监督员擦亮“探照灯”,推动内外监督同步强化、同向发力,确保监督执纪执法向阳而行。
“此次邀请你们参与的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请正确履行职权,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
为确保“随行监督”取得预期效果,县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提前与阳光监督员进行沟通交流,全面介绍参与监督检查的工作安排、目的、程序等,并明确有关工作纪律和保密要求。
“随行监督”中,阳光监督员分别“嵌入”各监督检查组,聚焦纪检监察干部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是否文明规范、是否扎实深入、是否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监督,及时掌握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廉情”动向。
“‘随行监督’为我们更好地履行职责创造了条件,建议经常开展……”“随行监督”结束后,县纪委监委逐一收集阳光监督员的点评、意见和建议,对涉及纪检监察干部的意见、建议或问题由干部监督室负责受理,涉及监督检查工作的意见、建议则由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受理,办理结果将通过适当方式向阳光监督员反馈。
“开展‘随行监督’,就是为我们的工作装上监督‘探头’,督促纪检监察干部在一言一行中树立良好形象,规范言行举止、切实履职担当,做铁打的‘打铁人’,以优良作风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如是说。(刘骁 || 责任编辑 段梦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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