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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州:“唱账”机制 规范农村“小微权力”

时间:2022-09-22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0

  不久前,来宾市象州县石龙镇花山村花塘屯小组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民代表等人员召开清账、“唱账”会时,发现该屯集体资金管理者、小组长梁某存在利用职务便利挪用集体资金问题,随即反映给该镇纪委,镇纪委直查快办,针对梁某违反廉洁纪律,2013年利用职务便利挪用该屯集体资金3万多元的问题,于9月14日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近年来,来宾市象州县纪委监委聚焦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以管住“小微权力”严防“微腐败”作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切入点,充分发挥乡镇纪委(派出监察室)、村务监督委员会、群众监督三方联动监督模式,推动各村屯执行“唱账”机制,进而规范各村屯“四议两公开”决策内容和程序,为清廉乡村建设注入“廉动力”。

  

  在该县纪委监委监督推动下,石龙镇率先推行村小组财务公开“唱账”机制,即每年年底定期或者根据村民要求不定期召开公开“唱账”会,参会人员有村小组长、村小组财务人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民代表和党员代表等,会上报账员对每一笔账目的时间、内容、金额、经手人以及收支相关凭证材料进行公开通报,并提交在场与会人员进行表决;如有异议的,由经办人当场作出说明后再次表决,表决通不过的,一律不得入账。“唱账”结束后,村小组将所“唱”明细在村屯中进行公示,接受全体村民的监督,有效解决村屯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激发基层治理活力。

  

  “屯里列支小组长误工补助标准80元/天是不是偏高?”8月31日,石龙镇中塘村邱家屯在“唱账”过程中,村民对发放屯小组长协助开展甘蔗种植补贴丈量工作的误工补助一事提出质疑。面对质疑,经办人当场作出解释说明,在场人员对此开展讨论。经在场人员一致表决,最终,参照其他村屯的标准按50元/天的金额予以报账。

  

  “唱账”机制通过群众、党员、村务监督委员会等齐发力,有效规范了村级“小微权力”,在石龙镇推开后,其他乡镇也纷纷效仿。据统计,近年来,各村屯小组共召开公开“唱账”现场会80余次,发现并纠正问题30余个,立案2人,该机制得到了广大干部和群众的一致认可。说起“唱账”会,迷赖村大山屯党支书陈榕华连连称赞道:“现在,我们对屯里的账目收支情况一清二楚,对村小组长办事也更加放心了。”

  

  “通过‘唱账’的形式,将村屯里的账目公开透明化,让村民心中有数,既‘唱’出了干部的清正,也‘唱’响村民们积极参与基层治理的心,更促进了乡风文明,凝心聚力一起为乡村振兴发展助力,实现全民参与,全民共享乡村振兴成果。”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象州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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