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出台《考核办法》 推动纪检监察协作区工作提质增效
时间:2022-09-16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0
近日,马鞍山市纪委监委制发《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协作区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建立协作区工作定期考核制度,不断提升全市协作区建设和运行质量。
《考核办法》认真落实省纪委监委相关要求,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对考核对象、方式、内容及结果运用等事项作出明确规定。考核对象上,对县、区、开发园区纪检监察机构进行分类考核;考核方式上,采取百分制,实行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每季度由市纪委监委组织实地考核,并纳入年度考核总分;考核内容上,将协作区建设运行细化为工作保障、集中办公、履行职责、日常管理等4大类13项指标,清单化开展考核;结果运用上,建立通报、约谈制度,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市对县区(园区)党建考核。
《考核办法》引导协作区聚焦主责主业,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廉政教育等工作,积极发挥协作区在扎牢基层监督网、防治群众身边腐败、优化基层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在监督检查上,推动协作区围绕乡村振兴、耕地保护、“农田四变”、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疫情防控、民生保障等重点任务,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督查,并推动开展专项整治;在审查调查上,推动协作区对镇、村两级监督监察对象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进行处置、审查调查,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在廉政教育上,推动协作区经常性开展纪法教育,推进廉洁文化建设,结合本地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开展警示教育。
“制定《考核办法》,目的是通过以考促干,营造比学赶超、争先进位的良好氛围。”马鞍山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严格按照《考核办法》,定期组织考核,切实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不断提升全市协作区制度化规范化水平。(马鞍山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ahjjjc.gov.cn/zzrs/p/106109.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热门资讯
最新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