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安:聚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环境
“感谢组织帮我澄清正名,我终于放下了压在心底的石头……”近日,姚安县弥兴镇开展澄清正名暨教育提醒失实检举控告人会议,为受到不实举报的魏某某等4人澄清正名,并对失实检举控告人敖某某进行提醒教育。
“我种了6亩退耕还林苗,只领到3亩的补助款,应得的2500多元低保金只领到1500元。”今年3月,敖某某到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反映相关人员在办理过程中克扣补偿款。
“经核查,在丈量退耕还林地块时,敖某某全程参与,对丈量结果公示很清楚……”通过核查组调查核实,发现敖某某是不实举报,于是有了开头的一幕。
今年以来,该县出台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办法、提醒教育失实检举控告人实施办法等制度,健全完善澄清保护、容错纠错、关爱保障等制度机制,以“清廉姚安”建设为抓手,积极扎实开展澄清正名激励担当作为专项行动。精准把握“三个区分开来”,科学分析重点区域、重点问题、重点人员信访件的真实性、可查性,常态化推进调查核实与澄清正名,对信访举报反映问题失实的被举报单位或干部,通过召开澄清会、发布通报、出具书面说明等方式予以澄清,最大限度消除负面影响,为清白者正名。今年以来,该县开展澄清正名检举控告4件9人次,开展提醒教育失实检举控告1人。
县纪委监委多渠道、多方面宣传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职责、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渠道、实名检举控告政策、举报人的权利和义务等知识,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从“要举报”向“会举报”转变,从源头上防止诬告或错告行为的发生。同时,加大对诬告陷害丑恶行径的打击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真正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创业者撑腰鼓劲,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环境,切实推进“清廉云南”建设行动在姚安落地成效。
“我们将持续加大《信访工作条例》《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等宣传力度,让干部群众清楚信访举报的方式、纪检监察机关受理检举控告的范围以及诬告陷害需要承担的后果等,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依规依法有序反映问题。”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杨勇 || 责任编辑 王文锦)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2/tiewanfanfu_0829/1130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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