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监督挖出留置案件
2011年10月,我成为了一名光荣的纪检监察干部。在基层的这十年,我亲历了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带来的巨大变化。我感到,以前基层查办案件往往以数量作为考核指标,这些年监督执纪逐渐转向更注重案件质量,注重做好后半篇文章。
2019年10月,我从原第一纪工委副书记转岗到派驻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任职。到驻在单位后,如何开展日常监督,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是我经常思考的问题。
根据一清单一报告两档案的要求,我分别找4家被监督的单位班子成员和科股室长谈心谈话,了解情况。很快发现,综合监督单位之一的供销合作联社有一些传闻,有的经理、主任把餐馆当成家,经常吃吃喝喝,违规招待乱象丛生。
翻看供销合作联社下属银城社2017年至2019年近三年的财务账,我们进一步发现,银城社每年的招待费都在10万元左右,光2018年就花了11.48万元。要知道,银城社是一个仅有4人的单位,日常业务主要是收取房屋和店面租金。如此高的招待开支不合常理。
这一年适逢市委开展第六轮巡察,供销社是被巡察单位之一。我们派驻纪检监察组将银城社招待费过高的问题,向巡察组的同志进行了汇报,引起了巡察组的重视。
巡察结束后,银城社主任李某某相关问题线索被移送进一步核查。不仅查出李某某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后被给予严重警告处分,还挖出了原供销合作联社主任祝某某向下属单位报销私人招待费用累计20余万元,收受承包经营业务好处费55万元的违法行为,祝某某被留置审查调查。
供销社案结束后,我们组立即到供销社开展后半篇文章工作,组织召开供销社干部职工大会,结合查办的案件以案说纪,督促供销社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健全了一批制度。
这一案件的查处,正是四项监督有机结合与片区联动协作的成功典范。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让我们派驻机构的监督探头前移,更好地发挥监督“神经末梢”作用。我们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发现提醒,抓早抓小,努力让第一种形态成为了绝大多数,也让一些隐藏的腐败分子在监督中现出了原形,通过严肃查处形成了震慑。(德兴市派驻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刘金保)
原文链接:http://www.jxdi.gov.cn/xcjy/qldf/202208/t20220829_10113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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