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罗江区:乱盖公章出证明 这样帮忙要“遭起”
日前,德阳市罗江区第一片区纪检监察协作组对略坪镇四名村干部出具虚假证明问题进行立案调查,分别给予四人党内警告、政务警告处分。
不同村的四名村干部同时受处分,是巧合还是另有隐情?事情还得从一次监督检查说起。去年底,区纪委监委联合区审计局在为期两个月的全区国有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审计调查中,发现略坪镇锦屏村、长玉村、双柏村、广安村等四个村,2019年为镇内多个粮食收购商虚假出具了土地流转种植稻谷证明。
“村委会公章是村级组织的重要权力象征,不管出于何种目的,都不能盖‘人情章’,做侵害群众利益之事。”发现问题线索后,检查组赓即展开了调查。
经查,罗江县粮油收储总公司在2019年收储当年稻谷时,根据收储相关规定,要求售粮方提供在本地的土地流转合同、本地产粮证明等材料,以证明粮食来源是本地农民当年所产。为了交粮便利,部分粮食收购户便打起了歪心思,盯上了村组干部手中的权力,希望村组干部为其虚假合同盖章证明。在“熟人牌+感情牌”等一系列“神”操作下,这些村干部稀里糊涂地盖了章、出了证明。而时任略坪镇锦屏村村委会主任杨某某就是其中之一。
略坪镇纪委工作人员到锦屏村开展调查谈话。(陈小雪 摄)
“你还记得为收购商刘某某开具购粮证明的事吗?”
“当时他(刘某某)来找到我说稻谷收储要有证明,我想到乡里乡亲的,就当帮个忙,便签了字、盖了章……”
“你知不知道,出具虚假证明的做法往小里说,是败坏村里风气,往大里说是违纪违法行为。”
“没这么严重吧,就想着出个证明还能帮着村民多卖点粮食,真没意识到会违纪违法。”
“村干部帮助群众解决困难无可厚非,但在对事件未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帮助村民出具虚假证明加盖公章,这样的‘帮忙’就是违纪。”和杨某某一样,直到调查人员找上门,这四名村干部都没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违纪,经过办案人员耐心地释纪说法,他们才对自己乱盖公章出证明的行为懊悔不已。
问题查处不是目的,剖析根源、堵塞漏洞才是根本。罗江区纪委监委坚持标本兼治,针对案件暴露出的村级管理漏洞、执行制度不力、监管缺位等问题,监督指导各镇党委不断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审核流程,形成公章管理“章法”。同时,要求略坪镇召开镇村党员干部大会,及时通报村干部出具虚假证明案件办理情况,组织四名受处分干部现身说法,引导镇村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珍惜手中的权力,做好廉政勤政表率。(作者:杨俊 陈小雪)
原文链接:http://www.scjc.gov.cn/scjc/jdzj/2022/8/26/7d0de50efe37404ba9ff9692cb4b7ac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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