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出台《实施方案》推进纪检监察协作区优化升级
近日,巢湖市纪委监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镇街纪检监察协作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从规范组织形式、明确职责定位、健全工作制度、加强组织领导等4个方面,加强对协作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细化落实举措,持续推进协作区建设走深走实。
《实施方案》在贯彻落实省市纪委相关文件精神基础上,结合巢湖实际探索创新,高位组织推进。成立由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高位推进,优选党风室、信访室、案管室、组织部、宣传部、信息技术室等部门优秀年轻干部参加;每周制发工作清单,交办具体任务;突出工作重点是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和廉政教育三项工作,要求各协作区围绕重点任务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日常监督,对辖区内的七站八所、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问题线索开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同时常态化指导镇街、村居开展纪法教育;加强统筹调度,建立工作例会、联动监督、协同办案和考核评比4项工作制度,通过周例会、月研判、季调度三项机制,采取“一事一授权”、“室组区地”联动监督等方式,压实协作区人员岗位职责,统筹管理协作区工作。
同时,《实施方案》在优化人员配置上出实招,创新建立协作区“一正两副”领导架构,由对口联系的纪检监察室主任兼任协作区主任,对口联系的纪检监察室选派1名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优秀年轻纪检干部兼任协作区副主任抓业务,驻地镇街纪(工)委副书记兼任副主任抓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协作区队伍建设,《实施方案》还明确将协作区人员纳入市纪委监委平时考核范畴,以季度为考核周期,设置基础分值、13类加分项目和15类减分项目,进行量化评分,并以“日常考评+年度考核”的方式推进协作区工作有力有效开展,对连续三年获评优秀的,向原单位或市委组织部提出推荐使用建议;连续两年考核排名末位的,发函原单位予以调整,将考核结果与干部评先评优、职务职级晋升、提拔使用相结合,营造比学赶超、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四边’工作法,强化管理、规范提升,以点带面推进协作区优化升级,更好织牢织密基层监督网,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以更加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巢湖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说。(合肥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ahjjjc.gov.cn/zzrs/p/105522.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