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宾县:澄清正名解心结 严管厚爱扬正气
“我是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祖祖辈辈都是这个村里的人,纪委调查老赵期间,我把他在疫情防控期间的账目又核算了一遍,没发现问题。”近日,在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徐甸子村原村委会主任赵某的澄清正名会上,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赵忠歧作出评议。
“微腐败”大清扫行动开展以来,新宾满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持续高压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同时,深入贯彻落实《抚顺市纪检监察机关澄清失实检举控告工作暂行办法》,为干事者“撑腰”,为担当者“担当”,现已为首批查否的23个“微腐败”案件被反映人进行澄清正名。
快查快办严把关。在“微腐败”大清扫行动中,县纪委监委突出一个“快”字,快速受理、快速查办、快速反馈,坚决查处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和作风问题,并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推动信访问题就地解决,化解信访问题17件次。首批41件“微腐败”案件已全部查办完成,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5人,组织处理11人,收缴违纪违法所得1.65万元,反馈满意率达100%;把握一个“准”字,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对查否的信访举报初核案卷严格把关,精准定性,对乡镇纪委自办案件,严格执行乡案县审工作规定。
分类施策快澄清。对查否的且符合澄清条件的信访举报问题,由县纪委监委信访室统一接收、分类处理,根据举报问题对被反映人造成影响的程度,有针对性地选择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等方式,制定《开展澄清正名工作方案》,及时启动澄清正名程序。在开展澄清正名工作时,针对查否的举报反映问题进行澄清,不对被反映人作出全面评价,注重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公开涉密内容,会后形成评议工作记录,由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备案留存。
跟踪回访转思想。扎实做好澄清正名“后半篇文章”,针对被反映人的具体情况,因人施策,精准开展暖心回访。通过采取上门关心、电话回访、听取所在单位同事意见和群众反映等方式积极关注当事人心理状况,加强关心疏导,保护干事积极性,切实把对被调查干部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真真正正使其感受到来自组织的信任和关怀。同时,注重向外界释放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的警示,对性质恶劣、影响较大的诬告陷害、恶意举报典型案例将进行通报曝光,进一步强化警示震慑效应,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
原文链接:http://www.lnsjjjc.gov.cn/fs/system/2022/08/15/03013042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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