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郊区:“四统一四规范”深入推进协作区建设
为贯彻落实好纪检监察协作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工作要求,铜陵市郊区纪委监委严格按照省市纪委监委总体部署和要求,把协作区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大任务抓细抓实,近期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郊区纪检监察协作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的通知》,制定“四统一、四规范”工作标准,进一步提升协作区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统一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定位。将“机关室、派驻机构、乡镇办、巡察机构”全部纳入协作区,协作区辖乡镇办9个、村(社区)79个,共有56名纪检监察干部参与。对近期机构改革新调整的单位按照工作职责,划入协作区管理,动态更新协作区联系范围。明确协作区与区纪委监委、乡镇办党(工)委、乡镇办纪(工)委的关系,推动从严治党同向发力。
统一标牌标识,规范工作流程。按照省纪委文件规定要求,将协作区的名称统一规范为“郊区纪委监委第X纪检监察协作区”。围绕协作区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廉政教育三大职能制定协作区工作制度5项、工作流程3项,健全运行机制。今年以来,协作区开展联动监督369次,室组地联合办案15次;协作区处置问题线索78件,立案13人,党纪政务处分8人。
统一人员组成,规范教育管理。选优配强协作区组成人员,由区纪委常委或监委委员担任协作区负责人,成员由协作区成员单位全体人员组成,明确1名同志负责协作区日常工作。区纪委监委定期召开协作区调度会,听取协作区各项工作情况汇报,确保组织领导有力、工作推进有序。采取以案代训、结对帮扶、以案促学等形式,不断提升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履职能力和监督执纪水平,今年以来开展集中培训13次,参加培训280人次。
统一办公场所,规范日常办公。在协作区联系的位置居中且交通便利的乡镇办选择建设办公场所,积极推动协作区办公场所的建设,近期结合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规范化建设,新建1处协作区办公场所,做到有谈话场所、有制度上墙、有设备办公。实行机动式集中办公,每周安排1至2天在协作区集中办公。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推进协作区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协作区在监督检查、案件办理、干部教育培训等方面作用,有效促进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提质增效。”该区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铜陵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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