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金安:“1+3+3”提升协作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水平
“施桥镇和孙岗镇两地对作风建设开展交叉检查,避免人情干扰,有利于更好地持续推进作风建设……”日前,六安市金安区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协作区就近期开展作风监督检查作出如上安排。
为深入贯彻上级部署要求,持续深化基层纪检监察体制改革,金安区纪委监委实行“1+3+3”模式,提升协作区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水平。
优化一个组织架构。按照“就近整合、区域划分、便于指导、利于工作”的总体原则,区纪委监委将全区22个乡镇(街)、1个开发区及1个新区划分为6个协作区,明确各协作区办公点设置。6个协作区主任分别由区纪委监委第一至第六纪检监察室主任兼任;副主任由集中办公点所在乡镇(街)纪(工)委书记担任;成员由所辖乡镇(街)纪(工)委副书记或纪检干事组成,协作区副主任负责协作区日常工作。
厘清三项职责定位。协作区由区纪委监委设立,受区纪委监委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向区纪委监委请示报告工作;协作区与乡镇(街)党(工)委是监督与被监督关系,通过座谈调研、参加或者列席相关会议、开展专项监督、谈心谈话、督促巡察整改等方式,推动乡镇(街)党(工)委履行主体责任;与所联系的乡镇(街)纪检监察机构是指导与被指导关系,通过专项检查、交叉检查等方式,督促、协调和帮助乡镇(街)纪检监察机构开展工作。
健全三项工作机制。实行工作例会机制,协作区每周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例会,组织开展学习,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安排布置相关工作任务等,必要时也可由协作区负责人随时召集;实行工作报告制度,协作区每月向区纪委常委会(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报告一次工作,重要事项随时报告。区纪委监委每半年向市纪委监委报告一次协作区工作开展情况;实行考核评价制度,定期对协作区开展考评,每月开展协作区“三比三看”,即比监督、看政治意识强不强,比办案,看工作抓得实不实,比管理、看自身建设严不严,并将考核结果与干部考核奖励、教育培训相结合,营造比学赶超、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协作区建设,整合了基层监督力量,有效破解了‘熟人社会’监督难题,我们通过优化组织架构、厘清职责定位和健全工作机制等方式,持续在协作区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上下功夫,提升监督效能,更好地为发展护航、让群众满意。”该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六安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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