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四机制推动重复检举控告"清零"
“你所反映的问题已经查实,涉案党员干部已受到党纪处分……”近日,平湖市纪委监委向实名举报人反馈关于反映某党员干部接受老板宴请问题的重复检举控告处理结果,举报人对此表示满意,并签订了息诉罢访承诺书。
开展重复检举控告“清零”专项行动,是省纪委监委今年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自今年1月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平湖市纪委监委第一时间成立重复检举控告“清零”专项行动工作专班,由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市纪委分管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担任常务副组长,全面负责该项工作。
与此同时,工作专班确定“清零”件7件,并建立“集体研判”“每周会商”“定期督办”“审核把关”四项机制,切实推动重复检举控告“清零”。
根据“集体研判”机制,工作专班对确定的7件“清零”件一一进行研判,并对其进行逐条逐项研究,通过分析反映的问题是否客观合理,涉及的情节是否详细具体,采取的措施是否切实可行等,形成“一案一策”的个性化核查意见,并根据核查意见倒排计划,明确每一件的办理要求、完成时限、责任单位等后实行“挂牌销号”,做到办结一件,销号一件。
集体研判通过群策群力、集思广益、联合会诊,为重复检举控告的“清零”打下坚实基础;每周会商则通过共同分析、找出症结、对症下药,进一步推动“清零”件的顺利办理。
“目前正在办理的一件‘清零’件,承办的派驻机构人手较为紧张,请相关纪检监察室派员协助核查,进一步配强工作力量,加快办理进度……”在每周召开一次的重复检举控告“清零”工作会商会上,各承办单位详细汇报“清零”件办理的进度和遇到的困难,与会人员进行集体会商,讨论解决办法,帮助协调处理。
“‘每周会商’机制的建立,推动专项行动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平湖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市通过每周会商,共协调解决问题6个。
为提高专项行动效率,平湖市纪委监委对“清零”件实施定期督办。一方面,工作专班定期了解掌握涉及信访件的处置情况,压实相关镇(街道)、部门单位主体责任,督促做好矛盾化解、息访罢访工作;另一方面,该市纪委监委信访室牵头抓总,对“清零”件进行跟踪管理,每周汇总通报办理进度,督促推动各承办单位抓紧时间逐一化解处置信访问题。
在此基础上,工作专班通过“审核把关”机制提高“清零”件办理质量。对照“清零指数”评价标准,工作专班对“清零”件调查处置情况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对问题是否遗漏、定性是否准确、程序是否规范、结果是否反馈等方面把关,确保调查清楚、程序规范、取证到位、处理恰当。例如,对已经办结的一件“清零”件,工作专班进行审核把关后,认为前期调查核实未达到了结标准,决定退回补充调查。
据了解,截至目前,平湖市“清零”件已全部办结,其中,立案3件,批评教育1人,签订息诉罢访承诺书2人。
“重复检举控告是影响党群、干群关系和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行动,就是要通过扎实细致的工作解开群众‘心结’,推动问题在一线发现,矛盾在一线化解,努力实现检举控告量持续下降、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平湖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平湖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yixiankuaixun/202207/t20220704_642014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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