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创新工作举措 提升监督实效
为扎实履行监督检查第一职责,不断增强日常监督的协同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吴忠市纪委监委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总结和完善日常监督工作方法,破解如何依靠有限的监督力量,贯通各类监督渠道,发挥出更大监督实效。
紧扣监督职责,完善工作机制。全面贯彻落实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要求,制定《吴忠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重要情况报告办法(试行)》制度,强化对市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全面履行监督职能职责情况的监督和指导,推进派驻机构向市纪委监委报告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充分发挥派驻市直部门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基本职能作用,由派驻机构具体负责对本监督部门市管领导干部进行通知、指导和审核工作,以确保每一份廉政档案信息登记表填写真实、规范,确保按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要求做实做细市管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工作。在2018年建档的基础上,结合监督检查室、派驻(出)机构工作实际,以各县(市、区)、市直部门为单位,对全市492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资料逐步进行更新、完善。
强化执纪问责,监督保障执行。坚持日常监督与派驻监督相结合,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压实县(市、区)党委和部门单位党组应对疫情的主体责任。统筹全市疫情防控和恢复生产发展,加大对各县(市、区)和重点行业单位的监督检查,及时指出存在的监管漏洞和不足,精准高效办理涉疫违纪问题线索,立案3人,约谈提醒2人。坚持室组联动,上半年开展联合监督检查21次,发现并反馈问题79个。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驻”的优势,参加被监督部门(单位)党委(党组)会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会议及其他议事决策等重要活动,掌握被监督(部门)单位“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一把手”落实主体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廉洁自律等情况,加强对同级党委班子成员和各级主要领导的监督,着力破解对同级和“一把手”监督难的问题,贯通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有效落实。
创新工作方法,监督助推发展。向联系县(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制发月度监督检查工作任务指导清单,指导并督促联系县(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有效履行监督职责,切实做到各级党委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确保完成既定的年度监督检查工作任务。6-9月份,共向联系县(区)纪委监委、纪检监察组发送指导清单24份,清单内容涵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情况、自治区党委巡视、吴忠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贯彻执行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深化以案促改工作、落实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督促相关行业部门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上级纪委监委督办问题整改情况以及需落实市纪委常委会、监委委务会议定的事项等近期需开展和落实的各项工作任务。通过发送清单,确保及时督促有关县(区)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能够及时、精准、高效地落实近期监督检查相关工作任务。
强化业务学习,提高工作能力。牢固树立学习工作两不误、两促进的思想认识,结合岗位工作实际,及时组织学懂弄通纪检监察业务知识,提高问题线索分析甄别研判综合素质,增强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分析问题的意识能力。加强沟通协调,积极与信访室及时对接信访检举控告问题线索的受理、核查及实名举报人答复等工作。对没有实质内容的检举控告或者属于其他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检举控告,及时沟通研究,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按程序退回信访举报部门处理。统筹推进监督检查和问题线索办理工作,做实做细监督检查工作,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与案件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对接,按程序移交案件监督管理室审核、分流和处置。截至目前,通过办案,向发案单位制发“两书”3份,督促相关单位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吴忠市纪委监委李鑫谭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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