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公安厅纪检监察组:“三强化 三落实”打赢“清欠”硬仗
驻公安厅纪检监察组认真落实自治区纪委监委关于加强干部职工借用公款清欠工作要求,不断树立“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发挥监督“探头”作用,以“三强化、三落实”为抓手,扎实督促公安厅开展干部职工借用公款清理工作。截止目前,公安厅需要清理的欠款991.66万元已全部清偿完毕,清偿率达100%,提前1个月完成“清欠”任务。
强化思想认识,凝心聚力抓落实。针对公安厅干部职工借用公款时间久、数额大的实际,纪检监察组坚持与公安厅同频共振、同题共答,就干部职工借用公款清理工作向公安厅党委及厅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多次提醒、多次督促,督促公安厅具体承办部门切实扛起责任,周密工作部署,扎实做好借款偿还工作。公安厅党委成立由厅主要领导为组长、欠款民警所在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清欠领导小组,研究清欠工作,制定清欠方案,细化清欠措施,推动公款清收工作走深走实走细。
强化思想教育,注重引导抓落实。公安厅通过张贴公告、上门走访、找本人谈心、找亲友谈话、电话微信催收等形式,做好欠款人员思想教育工作,讲清本次工作目的,讲透利害关系、讲明不按期还款后果,让欠款干部职工深刻认识本次公款清理是铁规严纪、是带电“高压线”,要实实在在、真真切切的立刻还、现在还、马上还,在规定期限内自觉还。同时,明确告知债务人,对违规违纪和拒不归还借款的干部职工,纪检监察组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该适用党纪政务予以处理的,给予债务人党纪政务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依规处理,绝不手软、绝不姑息、绝不留情。
强化问题整改,靶向发力抓落实。针对公安厅在清缴干部职工个人借款工作中存在的推动工作迟缓、清缴力度不够问题,向公安厅党委发出《工作提示函》,督促公安厅在措施上再细化、力度上再精准、节奏上再加快,确保剩余欠款如期偿还。督促公安厅清欠领导小组安排专职人员梳理排查债权债务,分析债权形成原因,认真核查贷款档案,仔细核对借款情况,了解核实还款能力,安排专人负责与债务人对接沟通工作,摸清欠款对象的偿还能力,针对性制定还款计划,确保实时掌握动态、跟踪督办、清户销号。同时,督促公安厅相关部门完善制度,加大财务制度执行力度,从严规范公款借出审批程序,严禁违规随意出借单位公款,保证国有资金使用安全规范。(驻公安厅纪检监察组/责任编辑 续广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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