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开展专项监督治理 当好营商环境“护航员”
“近两年,我们老员工流失大,新员工招聘困难。如今仅有300余名工人,无法开足生产线,工业产值未能实现达产……”当陇川县纪委监委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治理专项监督检查组走进一家丝纺实业公司时,车间负责人满面愁容地表示。
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治理专项行动是陇川县持续推动“清廉云南”建设,结合本地实际开展的专项行动之一。县纪委监委立足职责定位,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监督职能,紧盯企业反映强烈、群众反映集中、社会普遍关注的影响和破坏营商环境的问题,督促各职能部门树牢“优化营商环境就是解放生产力”的理念,认真贯彻执行相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安排部署,以强有力监督为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和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通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组对照18个监督治理重点督促各级各部门、乡镇(农场)开展自检自查工作,特别是要求有行政审批权的职能部门要对照典型案例开展自检自查,集中排查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领域存在的损害营商环境的问题。通过走访调研、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在政令畅通、行政审批、政务服务、执法监管、法治保障、廉洁履职等方面问题开展监督检查,亮剑“为官不为”“吃拿卡要”“互踢皮球”等堵点、痛点和难点问题,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根据县优化营商环境办反馈的《陇川县营商环境评价存在问题排查清单》,县纪委监委督促相关单位(部门)及时建立台账,逐条分析研判,制定整改措施,采取动态排查、销号管理的方式,推动问题整改。对损害营商环境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零容忍,严肃查处破坏和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对打着执法旗号要挟市场主体、谋取私利等行为,坚决惩戒、公开曝光,坚决清除“科长经济”“店小二当家”“山头主义”“小吏弄权”等不良风气的生存土壤。
专项行动得到迅速响应,全县各级各部门、乡镇(农场)积极作为,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和脱贫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并形成乡镇(农场)为企业进行招工的长效机制,分批送入企业202名劳动力。时隔一个半月,监督检查组再次走进该丝纺实业公司,只见工人们正在加班加点赶进度,车间内一派繁忙景象。
“把责任担起来、事情干起来,用扎实的工作作风真心实意服务企业才能换得营商环境的持续好转,为市场主体顺利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县纪委监委将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各单位综合考核和领导班子综合考评体系,积极听取企业、群众意见建议,强化考核评价结果运用。(余雪楠 ||责任编辑 李羽佳)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2/xinfangjubao_0706/1106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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