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地区:“轮驻+协作” 跑出监督“加速度”
近日,塔城地区纪委监委派驻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常态化开展轮驻监督,通过“谈、看、走、听、查”等方式,到被监督单位巡回“坐班”、驻点办公,切实做到贴身监督、精准监督。
“轮驻”监督,主要采取常规轮驻和机动式轮驻两种方式。常规轮驻实行组长负责制,每个被监督单位轮驻10至15个工作日,实现半年全覆盖。常规轮驻前,纪检组结合实际制定方案,报分管领导审核后实施。机动轮驻由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有针对性地提出专项轮驻、交叉轮驻监督建议名单及方案,报纪委委员会审定后实施。
“协作”监督,按照“1+1+1+3+N”模式开展片区协作联动,即1个副书记+1个监督检查室+1个审查调查室+3个派驻纪检监察组+联系县市(地直单位),按照“一协作一授权”,通过“组组”联动、“室组”联动、“组巡”联动、“室组地”联动等多种形式,开展联动监督、交叉监督。
该地区纪委监委在强化监督的同时,稳步推进“协作”办案。12个派驻纪检监察组每月召开问题线索分析研判会,对案情复杂、涉及面广、阻力较大的问题线索需要协助处置的,报分管副书记审核同意后,由对口监督检查室协调推进。
“通过‘轮驻+协作’工作模式,既有力推动了派驻机构从‘驻在一家、监督多家’到‘轮驻多家、全面监督’的转变,又统筹各支监督力量,形成合力,督促被监督单位党员干部习惯在“探头”下履行职责,有效发挥‘小巡察’作用。”塔城地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塔城地区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王宁)
原文链接:http://www.xjjw.gov.cn/show/458-1579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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