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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龙:定期回访 做好澄清正名“后半篇文章”

时间:2022-07-06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0

  “当听到有关我的不实举报后,我很着急也很难过。感谢县纪委监委为我们证明清白,帮助我们重新找回了开展工作的底气和信心。”近日,玉龙县纪委监委在某局召开澄清大会,遭受不实举报后被澄清正名的党员干部和某某等人的心中涌起一股暖流。

  此前,县纪委监委信访室收到关于和某某等人“在执法过程中不公正履职和乱作为”的信访件。县纪委监委立即成立工作组开展调查核实,通过走访相关人员、查阅有关资料,发现信访件反映问题与事实不符,经过严谨细致的核查、分析研判,最终确认未发现举报信中反映的问题。县纪委监委及时召开会议,在其单位进行了澄清正名。

  今年以来,玉龙县纪委监委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开展澄清正名、查处诬告陷害专项行动,以澄清正名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以整治“三乱”信访举报进一步规范良好的信访举报秩序,推动构建良好的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

  县纪委监委在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引导群众依法信访举报的同时,专门出台文件规范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对于失实检举控告并符合澄清条件的,及时启动澄清程序,因案施策,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书面、当面、会议、通报等方式,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消除影响。截至目前,先后为受到不实举报的1个单位4名党员干部予以澄清正名。

  澄清正名并非终点,后续的回访关爱同样重要。该县纪委监委积极开展跟踪回访激励工作,定期对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进行回访,扎实做好澄清正名“后半篇文章”,并联合信访、公安部门严厉打击诬告陷害行为,向诬告者亮剑、为实干者撑腰,进一步激发担当作为正能量,营造干事创业浓厚氛围,护航经济社会发展。

  “对检举控告失实的具体问题进行澄清,既就事论事、也实事求是,不对澄清对象作出全面评价,为清白干部‘卸下包袱’排除干扰。”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舒庆梅 和华芬 || 责任编辑 王文锦)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2/tiewanfanfu_0629/1104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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