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监察建议“硬措施” 提升营商环境“软实力”
“在核实相关问题时,发现你单位在给企业申办手续期间,岗位职责不清、工作流程不规范以及存在不积极不主动等情形……”近日,砀山县纪委监委第七纪检监察室针对核查发现的问题,向某局发出监察建议书,要求该单位对标对表抓好优化营商环境政策的贯彻落实。
根据监察建议,该局立即召开专门会议,对照“三定方案”重新梳理了相关股室的工作职责,并召开全体工作人员大会,就工作责任心、工作职责等方面进行了强调。同时,该局主要负责人主动联系了相关企业负责人,对企业申办证件出现的拖延问题表达了歉意,并表示以后不再出现类似情形。
今年以来,砀山县纪委监委围绕“一改两为”工作要求,聚焦影响营商环境堵点难点问题,选取129家企业作为营商环境监测点,选派100多名纪检监察干部“点对点”联系包保企业,集中开展护航企业发展的“双百行动”,以监督“硬措施”提升营商环境“软实力”。针对全县营商环境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分别向3家承担优化营商环境职能的部门及主管单位下发了《监察建议书》并监督整改到位。监察建议开门见山,摆出问题,提出针对性建议,要求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整改,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机制,并全程跟踪整改,确保整改效果,实现优化营商环境质量效率“双优”。
坚持统筹部署与监督检查相结合。成立“双百行动”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问题收集组、线索处置组和跟踪督办组,统筹线索处理工作,从严从快推进工作,达到“1+1+1+1>4”的良好效果,对涉企服务部门存在的办事效率低、服务态度差、不担当不作为等突出问题,敢于“唱黑脸”“动真格”,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对发现的典型问题,及时向有关单位下发监察建议书。
坚持以案促改与责任落实相结合。监察建议书下发后,案件承办室采取专人负责、定期回访、实地检查等方式,进行全程跟踪,建立整改台账,要求责任单位立行立改、举一反三、由点及面,定期上报整改情况,对于整改不到位的一律退回重改,督促被建议单位真接受、真整改、真落实,切实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确保监察建议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抓好监察建议书的落实工作,用好监察建议书,实现‘发出一份建议、解决一类问题,落实一批政策、健全一批制度、促进一方发展’的目的,扎实做好涉企案件查办的‘后半篇文章’。”砀山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宿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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