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着力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水平
今年以来,青阳县纪委监委综合运用谈心谈话、述职点评、量化考评等举措,加强对下级纪检监察机构领导,推动下级纪检监察机构规范履职。
“一对一”个别谈话压责任。“你们的信访举报件超期仍未办结,请说说是什么原因?是否存在困难?”“联系纪检监察室应该加强对乡镇纪委的指导力度,在规定时间内将信访件办结,给信访人一个满意的答复……”5月17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信访件办理工作调度会,“面对面”约谈部分乡镇纪委书记,现场调度信访件办理进展,压实工作责任。
此类谈话的场景还出现在问题线索集体排查会上,针对部分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存在“零立案”或者问题线索处置进度缓慢、程序不规范等问题,通过逐个约谈,及时提醒,传导压力,精准指导,提高下级纪检监察机构履职能力,推动充分履职尽责。
同时,利用“面对面”的谈话,达到“心交心”的结果。在谈话中,深入了解纪检监察干部思想和心理动态,增强凝聚力,并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偏,强化自我监督管理,防止“灯下黑”。
“面对面”述职点评强指导。“每年两次的述职点评会议,虽然过程让我很紧张,但也让我有很多收获……”这是会后大家共同的感想。
近日,述职点评会召开,各乡镇纪委、开发区纪工委、派驻(出)机构、国企纪委等主要负责同志共27人提交书面述职报告,其中6人现场陈述,既谈成绩,也不回避问题。会上,协管常委就开展监督、审查调查、问责处置、督促协调、深化“三转”、自身建设等方面,对述职人进行现场提问;联系纪检监察室针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与短板“把脉开方”,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和建议,帮助指导改进提升。
另外,县纪委监委还根据述职情况,结合日常工作,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做实整改提升“后半篇文章”,最大程度推动下级纪检监察机构找准职责定位、提升履职能力、提高工作成效。
“点对点”量化考核促提升。为督促派驻机构绷紧“责任弦”,县纪委监委制定了《派驻机构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围绕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将开展政治监督、问题线索处置、宣传教育等工作细化为33项指标,由联系纪检监察室结合平时工作情况,“点对点”进行量化考核。
“考核的目的是为了促和改,也是落实省纪委全会部署开展‘监督执纪执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行动的一项有力抓手。”县纪委监委组织部负责人说道。
此外,充分运用案件质量评查反馈机制,由审理室牵头,定期对乡镇纪委案件开展集中评查,形成评查结果和问题通报,清单化反馈并督促整改,保障和提升基层案件质量。
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还在健全内控制度机制建设上谋举措、下功夫、求实效,对现有制度机制进行全面梳理,及时查漏补缺,先后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的工作举措》《关于进一步规范检举举报平台基层版使用的规定》等制度规定,形成有效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规范履职用权。同时,完善了“室组联动”监督机制,“室组地”联合办案工作机制,密切县纪委监委机关和下级纪检监察机构的协作配合,强化业务指导,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池州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ahjjjc.gov.cn/zzrs/p/104210.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